1、1 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 (供排水接入) 办事指南 一 、办理依据 (一)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二)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使用绿地的,应当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临时使用公共绿地面积超过五百平方米的,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临时使用绿地的,应当向区、 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
2、项目录的通知 (沪府发 2014 5号 ),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下放至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审批)。 (四) 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的通知 (沪社审改 20183号 )。 二、办理范围 本 办事 指南适用于 社会投资项目申请新装、扩容等服务的供排水接入工程 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事项的 审批咨询,以及新办审批办理、实地检查、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绿化迁移采取“先搬迁再缴 费”的模式,缴费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 2 三 、办理 权限 区县绿化管理部门 四、 办理 条件 社会投资项目申请新装、扩容等服务的供排水接入工程需临时使用绿地的。 五、 申请接收 1.窗口接收 接收部门
3、名称: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窗口 接收地址:金山区龙山 路 555号 2楼 D204室 2.信函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窗口 通讯地址:金山区龙山 路 555号 2楼 D204室 邮政编码: 201508 六 、咨询途径 1、 窗口咨询 接收部门名称: 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窗口 接收地 址: 金山区龙山 路 555号 2楼 D204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11:30 下午 13:00 17:00 2、 电话咨询 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窗口 57922330 3、 网上咨询 上海市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门户网站 h
4、ttp:/ 3 七、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质 数量 分类 要求 1 对 临时使用绿地 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苗木表 原件 1 纸质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 2 标明 临时使用绿地 位置的 1: 500 地形图 原件 1 纸质 或 电子版 3 规划用地许可证(包括通知、附图)或设计要求批复及附图 复印 件 或原件 1 纸质 4 扩初总平面图 复印 件 或原件 1 纸质 5 扩初设计批复 复印 件 或原件 1 纸质 6 权属人的意见 (区属公共绿地除外) 原件 1 份 纸质 需加盖 公章、 写明日期 (以上材料不予退回) 八 、收费依据及标准 1、 收费环节 临时使用绿地 2
5、、 收费项目 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 3、 收费依据 上海市绿化条例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绿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 2006027号) 4、 收费标准 上海市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标准 4 九、 办理流程 5 十、 审批期限 办理期限: 8个工作日 十一 、审批证件 上海市绿化市容行政许可文书 十二、 投诉渠道 1、 窗口投诉 接收部门 名称: 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窗口 接收地址: 金山区龙山 路 555号 2楼 D204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11:30 下午 13:00 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 除外) 2、 电话 投诉 ( 021) 57932176 3、 网上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 局长信箱: http:/ 4、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通讯地址: 金山 区荔浦路 135弄 47号 邮政编码: 20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