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非党政机关 职工集资建设住房项目立项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 名称 : 非党政机关职工集资建设住房项目立项审批 (二) 性质 :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 (桂政发 1996 40 号)第二条第四款第二项“集资建房单位持审查部门批文到当地计划、城建、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办理立项、有关费用减免、施工等手续”。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市发展改 革委负责 市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集资建房项目立项审批。 县级发展改革局负责 本县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集资建房项目立项审批。 由单位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属政府有关部门的直属单
2、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一) 市、县直属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或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除外)职工; 2 (二)已经通过 市、县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查。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非党政机关 职工集资建设住房项目。 六、申请材料 1、 职工集资建设住房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 2、 市、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审批文件; 3、四类住房购房户名单(如有); 4、 项目申 报单位的企业法人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5、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6、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 (以上材料一式 3 份) 七、办结时
3、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市本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 县(市)区的承诺办结时限由各县(市)区确定。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 、 查询方式 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美东小区2#楼 3 邮政编码: 537000 单位窗口电话:( 0775) 2859273 玉林市电子政务大厅网址 : http/ 十一、投诉电话 玉林市发改委:( 0775) 2802788 市政务服务中心:( 0775) 2822980 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0775-2683519、 2683619 附件: 1.行政审批流程图 2.
4、申请书示范文本 4 附件 1 非党政机关 职工集资建设住房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作出不受理决定 ,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 内的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 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审批办主办 (限 6个工作日 ) 业务科室审核 (限2 个工作日 ) 窗口首席代表审批 ,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限 2 个工作日 )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限1 个工作日 ,不计算在承诺时间
5、内 ) 5 附件 2 文本 1 非党政机关 职工集资建设住房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一、立项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 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三)拟建项目建设地点; (四)建设起止年限;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六)年度计划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主要建设内容。 二、附件 (一)自治区、市、县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准予职工集资建设住房的批准文件。 (二)四类住房购房户名单(如有) 注明: 1、建设住房项目应由先通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由其转送发展改革委。 2、如附送的表格中填列了建房申请报告的相关内容,申请报告可适当简化。 6 文本 2 关于(
6、单位名称)集资建设职工住房立项申请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单位名称)拟利用本单位闲置土地,采用全额集资方式建设职工住房,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类住宅套平方米,类住宅套平方米,配套建设工程平方米,工程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住宅、工程投资万元,由建房职工集资解决,工程投资万元,由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年至年。年计划投资万元,其中:职工集资万元、单位自筹万元。 请给予批准立项。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单位名称)全额集资建设职工住房的文件 2、四类住
7、房购房户名单(需加盖公章确认) 3、(单位名称)全额集资建设职工住房投资计划表(如有则附送)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厅、局)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 文本 3 关于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集资建设职工住房立项申请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拟利用本单位闲置土地,采用全额集资方式建设职工住房,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建三类住宅 60 套 5400 平方米,四类住宅 60 套 7200 平方米,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 300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 1200 平方米,职工活动中心 8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 14900 平方米。总投资 1490 万元,其中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投资 1410 万元,由建房职工集资解决;职工活动中心投资 80 万元由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2007 年至 2008 年。 2007 年计划投资 600万元,其中:职工集资 550 万元、单位自筹 50 万元。 请给予批准立项。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全额集资建设职工住房的文件 2、四类住房购房户名单(需加盖公章确认) 3、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全额集资建设职工住房投资计划表(如有则附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二 OO 七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