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甲方:(以下称甲方)泰州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称乙方)江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管辖的公共绿地进行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养护管理范围 天滋河绿化养护(包括东河公园、环城河一期、滨河广场绿地)。二、合同价1.本合同总价为元(贰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即东河公园元、环城河一期元、滨河绿地广场33350元。2.本合同价格是指为天滋河绿化养护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1) 乙方修剪后的垃圾清运(2) 浇水、施肥、喷药、修剪等工作所需一切费用(3) 涉及的人工(含加班)、机械及所有有关费用(4) 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一切的施工措施费(5) 人工、材料和物品的价格增长风险(6) 税金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乙方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