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美术教育的历程一:晚晴的美术教育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管学大臣张百熙以吴汝纶等人到日本的考察报告为基础,草拟了学堂章程,同年8月15日奏准颁布,也就是钦定学堂章程,也称“壬寅学制”,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颁布的近代学校系统,虽已公布,但并未执行。 1904年张百熙、张之洞、荣庆合作对钦定学堂章程修改,于1904年1月(农历癸卯年底)由清政府正式颁布,即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它是我国经法令公布,正式在全国实行的第一个完整的近代学校体系。它对整个国家的学校教育系统、课程设置、教育行政及学校管理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奏定学堂章程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办学思想下,决定: 初等小学“图画”、“手工”列为加授科目,作为“随意科目”。其中,初小图画课教学目的是使学生“练习手眼,以养成其见物留心,记其实象之性情”。手工课教学目的是使学生“练习手眼,使能制作简易之物品,以养成好勤耐劳之习”。 高等小学“图画”为必修课,每周2课时,“手工”列为兼授科目。其中,高等小学图画课教学目的是使学生“观察实物形体及临本”,通过教学“练成可应用之技能,并令其心思于精细,助其愉悦”。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