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商标法一、商标的概念商标就是区别商品的标志。它是指工商企业用以标明自己所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并使其商品与他人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有所区别的文字、图案、颜色或把上述因素结合起来的一种标志。商标的分类商标的分类根据构成成分或状态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根据使用目的按知名度的高低和保护范围按使用者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普通商标驰名商标制造商标销售商标联合商标根据构成成分或状态划分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如美、欧共体、俄)味觉商标(气味商标、美)颜色商标。(新:规定颜色组合可做商标)平面立体(如德、我国)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根据构成成分或状态划分商标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要求商标的法律要求合法性显著性新颖性商标不得违反的禁用条款具有区别作用注册商标不得违反的禁用条款不与其他的已注册或正在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不得与在先权利相冲突商标的禁用条款不得做商标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