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肉与肉制品第二章 畜禽的屠宰及分割第一节 畜禽屠宰前的饲养管理第二节 畜禽的屠宰工艺 第三节 宰后检验及处理第四节 畜禽分割肉加工 第一节 畜禽屠宰前的饲养管理一、宰前的检验和选择(一) 宰前的检验1. 检验步骤和程序n 检验原产地检疫证明书 n 核对牲畜的种类和头数,了解产地有无疫情和途中病死情况基本合格时,允许入场。. 宰前临床检验的方法n 生产实践中多采用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 相结合的办法n 其具体作法可归纳为:动、静、食的观察三大环节和看、听、摸、检四大 要领。 (二)宰前病畜禽的处理 宰前检验发现病畜禽时,根据疾病的性质、病势的轻重以及有无隔离条件等作如下处理:.禁宰n 经检查确诊为炭疽、鼻疽、牛瘟、恶性水肿、气肿疽、狂 犬病、羊快疫、 羊肠毒血症、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传染性贫血等恶性传染病的牲畜,采取不放血法扑杀。 n 肉尸不食用,只能工业用或销毁。n 其同群全部牲畜,立即进行测温。体温正常者在指 定地点急宰,并认真检验;不正常者予以隔离观察,确诊为非恶性传染病的方可屠宰。 .急宰n 确认为无碍肉食卫生的一般病畜及患一般传染病而有死亡危 险病畜,立即 开急宰证明单,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