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高警示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用药差错发生,促进高警示药品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 范围涉及高警示药品存放,调配,使用,管理的科室和医务人员。3. 定义3.1. 如果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导致死亡的药物称为“高警示药品”。高警示药品使用差错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3.2. 高警示药品参考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推荐目录、美国安全用药研究所(ISMP)分类,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和品种,具体品种见附表1。4. 职责 规范高警示药品的储存调配使用以及相关管理5. 高警示药品的储存管理5.1. 全院高警示药品存放处须贴有统一的高警示药品醒目标识.5.2. 按药品温湿度要求存放,温度在0-30,湿度在45%-75%,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进行巡查,并做好温湿度的记录,若发现温湿度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药品养护人员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对过期,失效等药品应进行封存登记,并按规定报告处理。5.3. 高警示药品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