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本公司的全体员工。二、工作时间及其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工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4年国务院令第146号)第三条规定,公司原则上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正常班: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周六、日休息。各项目岗位班次情况按项目要求制定,正常班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按照公司的临时通知执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时制度。 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除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外,在部分岗位职工(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书中约定为准)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