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住宅小区养犬公约为保证小区整体环境的清洁、安宁,保障全体业户的居家安全与舒适,根据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要求,特重申以下要点,望请全体业户共同遵守:一、根据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养犬者必须到区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做犬只登记。二、区限养办地址: 电话: 三、根据规定要求,每年必须要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四、每年4月对犬只核验证件,登记备案并填写登记表;五、一般限养区内经公安机关批准养的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户。未经批准的大型犬不得入区。六、公民个人经公安机关批准养犬的每户只准养一只。七、小型观赏犬户外活动时间为:晚20:00至翌日凌晨7:00间。八、在园区内的公共区域,请务必注意并遵守如下规定:(1)、小型观赏犬在户外公共区域活动时,须佩带犬牌。必要时犬主有义务对园区其他业户和工作人员明示该犬只的身份证明。(2)、禁止携带犬只乘坐电梯。(3)、小型观赏犬在户外活动时,须有成人用专用犬链牵引、控制,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立即予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