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1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一、买卖合同(掌握)(一)交付标的物1.交付时间: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链接】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风险也于此时发生转移。2.交付地点:(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此处的交付包括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示例1】8月15日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交货,9月15日前付清款项。所有权何时转移?9月1日转移。【示例2】8月15日甲乙订立买卖合同,订立买卖合同前,货已委托乙保管,9月15日前付清买卖的款项。所有权何时转移?8月15日转移。因为简易交付下合同生效时为交付。(2)电子信息产品的交付: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