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第 二、三 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备案 一、法定依据 (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 号)第十三条第一款 ; (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5 号) ; (三)四川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川安监 2006 156号)。 二、 审批 条件 申请生产第 二、三 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 (三)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
2、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三、 申请 材料 以下申 请 材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法规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 申请办理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份) ; (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一份);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一份); (五)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应该提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3、 四、办理程序 (一) 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2 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二) 市安监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 (三)审查合格后,由 市 安监局颁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备案证明 ;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取件人凭身份证 或受理通知书 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即办件 。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证件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八
4、、联系方式 窗口电话: 86921920 投诉电话:市政务中心 86924837、 86921930;市安监局 61885919 九、网址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 http: /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 http: / 3 空白表格: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 产、经 营 申 请 书 申请事项: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生产 经营 许可 备案 许可证变更 申请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4 目 录 填写说明 表 1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 2 生产许可(备案)申请表 表 3 经营许可(备案)
5、申请表 表 4 变更申请表 表 5 审查意见表 表 6 提交材料清单 表 7 生产单位生产条件情况表 表 8 经营单位经营条件情况表 表 9 生产单位主要设备情况表 表 10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设施情况表 表 11 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表 表 12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情况表 注:表 1表 6 为基本表,表 7表 12 为可调表。 5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和“表 5、审查意见表”由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部门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填写。 二、本申请书使用说明: (一) 表 1表 6
6、 为基本表, 各地使用时不应更改表中的项目设置; 表 7表 12为可调表 ,各地使用时可以对表格中的项目进行补充或调整。 (二)生产单位申请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一类”、“生产”和“许可”的方框中打 “”并使用表 1、表 2、表 6、表 7、表 9、表10、表 11、表 12 进行填报; 生产单位进行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二类”或“第三类”、“生产”和“备案”的方框中打“”并使用表 1、表 2、表 6、表12 进行填报; 经营单位申请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一类”、“经营
7、”和“许可”的方框中打“”并使用表 1、表 3、表 6、表 8、表 10、表 12 进行填报; 经营单位进行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二类”或 “第三类”、“经营”和“备案”的方框中打“”并使用表 1、表 3、表 6、表12 进行填报; 生产、经营单位变更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识“第一类”、“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变更”的方框中打“”并使用表 1、表 4、表 6 进行填报; 三、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 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一)表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请
8、单位是指申请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 1.“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地址”栏,填写工商登记地 址。 2.“原许可证编号”栏,由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时填写。 6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栏,如果申请单位是法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如果申请单位是非法人单位填写最高职位管理人的姓名。 4.“企业类型”栏,按照 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 1998 200 号)的 规定,填写 企 业登 记注册 类 型 。 5“成立日期”栏,填写生产或经营单位批准成立的日期。 6“经
9、营场所”和“储存设施”栏,仅限非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填写,其中的“地址”栏按所在地的实际地址填写。 (二)表 2、生产许可(备案)申请表 1.“产品名称”栏,应填写该产品符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的名称。 2. “产量”栏填写申请许可品种的产量或填写要求备案品种的产量。 3. “主要流向”栏,填写产品的主要销售流向、用途。申请单位依据实际情况,主要销售流向可以填写 本市(地)、本省(市);属于销往外省(市)的, 应填写具体 省(市)或地区名称;属于出口的, 应填写 出口的国别或地区;用途可以填写自用、购买方生产某类产品、转销等。 4. “现有生产能力”栏,填写生产装置现有的
10、设计生产能力。 (三) 表 3、经营许可(备案)申请表 1.“品名”栏,应填写该易制毒化学品符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的名称。 2. “销售量”栏,填写申请许可品种的销售数量或要求备案品种的销售数量。 3. “主要流向”栏,填写该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销售流向、用途。主要销售流向的填写同上述表 2;用途可以填写购买方生产某类产品、转销等。 4. “经营方式”栏填写申请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方式,如批发、零售或分销网点的说明。 (四)表 4、变更申请表 填写变更前后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变更前后单位名称,变更前后许可或备案的易制毒化学品名称及数量。 备案单位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时,也需填
11、写该表相应内容。 (五)表 5、审查意见表 1.“审查意见”栏,可填写分级审查各级的意见,并署本级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2. “证书颁发部门意见”栏,填写是否给予颁发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决定,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后,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 7 (六)表 6、提交材料清单 填写申请许可或备案时提交材料的名称和序号。 (七)表 7、生产单位生产条件情况表 由生产单位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本 单位生产条件进行概述,其中“提交材料编号”栏,填写表 6 中提交材料的序号。其中“ 3.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构情况 ”,是指对该预案包括的主要内容方面进行概述,如是否有 指挥、执行机构设置与职责,预防
12、措施,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后期处置程序等内容。 (八)表 8、经营单位经营条件情况表 由经营单位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本单位经营条件进行概述,其中“提交材料编号”栏,填写表 6 中提交材料的序号。 (九)表 9、生产单位主要设备情况表 1.本表主要填写反应器、换热器、塔器、分离器、重要储罐、重要机泵及其它独特设备等 ;压力容器类别的填写以、 表示,非压力容器不填写;选购的定型通用设备可只填写制造单位名称及有无符合的资质栏,非标设备须同时填写设计单位名称及有无符合的资质,自制设备应注明“自制”并说明与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情况。 2.“属于淘汰设备的情况”栏,填写列入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
13、艺和产品的目录等有关规定中的设备的情况,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已用年限等。 (十)表 10、易制毒化学品仓储设施情况表 填写生产、经营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仓储设施有关的情况。 (十一)表 11、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表 填写易制毒化学品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情况。 (十二)表 1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情况表 填写本单位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要点,如名称、目录等。 8 表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请 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原许可 证(备案证明)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企业类型 成立日期 从业人员人数 技术 /销售、管理人员人 数 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仅经营单位经营场所 地址 产权 储存设施 地址 9 填写 产权 储存能力(吨) 申请单位意见 本单位在申请书中所填内容是真实的,并对此及其后果负责。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许可 备案 表 2、生产 申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吨/年) 主要流向 备注 现有生产能力(吨 /年) 上年度产量(吨) 注: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在 标识 “许可”的方框中打 “”;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在 标识 “备案”的方框中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