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业务人员行为,奖优罚劣,促进寿险业务健康发展,共建中国道德标准最高的保险公司,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业务人员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的录用条件,经公司委托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营销与收展系列人员。第二章 嘉奖第三条 业务人员有下列各事项之一,且经公司“业评会”审查认定属实的,将予以适当嘉奖:(一)有具体事例或言行维护公司形象、赢得荣誉,取得一定社会效益的;(二)为维护公司利益或保护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三)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对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品牌做出贡献的;(四)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做出贡献的;(五)经常协助推动公司各项训练活动,对业务同仁的工作绩效有长期助益的;(六)服务品质良好、业绩优秀且在公司服务年限长的;(七)其他特殊优良事迹。第四条 业务人员有上述各项情形之一者,“业评会”可视情况给予以下奖励:(一) 书面奖励;(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