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x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和完善合作社章程、制度,决定有关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决议;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审查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 4、 审查批准产业发展、业务发展计划及重大生产经营项目;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6、讨论决定社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股金额度、个人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8、听取理事长或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 代表)出席方可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