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亚专科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亚专科建设是学科细分发展、技术纵深提高的需求。为进一步规范亚专科管理,引导亚专科科学发展,在“院行字201346号”、“院行字201347号”文件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二、申报申报亚专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拟申报亚专科诊疗服务内容在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综合医院)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2.具备3名中级职称及以上医生固定从事亚专科业务,其中高级职称医生不少于1人。3.申报资格:(1)申报人原则上应有正高职称,或晋升副高职称满3年,在该亚专科方向有较深造诣。(2)经所在专科不少于3名高级职称医生推荐,其中至少1名推荐人为正高职称;若所在专科高级职称人员仅为3人,另两名应全部同意推荐;若所在专科高级职称人员仅为2人,原则上不设亚专科。(3)近三年收治拟申报亚专科诊疗范围所属病种的病例数在本专科中不少于800例,或近一年不少于300例。(4)已有比较成熟的专业组者优先考虑。4. 申报(1)获得专科主任签字同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