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浅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内涵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制度。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为了反对封建专制,实现“主权在民”的目的而创立的一种政治制度。同为代议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在扮演的角色和功能上具有相同之处,都是民意机关和立法机关。但与此同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也具有很多本质上的差异。首先是两种制度的性质不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的。这一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则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其声称是“主权在民”的民主国家,不论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