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振宇教育集团张丽莉张丽莉事迹 张丽莉,女,28 岁。从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任初三(3 )班班主任。2012 年5 月8 日,放学时分,张丽莉在路旁疏导学生。一辆停在路旁的客车,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失控,撞向学生,危急时刻,张丽莉向前一扑,将车前的学生用力推到一边,自己却被撞倒了。 车轮从张丽莉的大腿辗压过去,肉都翻卷起来,路面满是鲜血,惨不忍睹。被轧伤后她有时清醒有时昏迷,在送医院的途中,还对大家说:要先救学生。昏迷多天后,张丽莉醒来的第一句话是:“那几个孩子没事吧!”教师职业道德概述 教师职业道德是从事教学工作的脑力劳动者在教学实践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知识分子职业道德之一。教师职业道德的产生和发展,是同人们教育活动的发展直接相联系的,它对形成教师的职业心理和职业理想,形成教师特有的道德习惯和道德传统,起重要作用。一、教师职业道德概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四种基本关系范畴 三个基本层面四种基本关系范畴1 、对待教育事业的道德2 、对待学生的道德3 、对待其他教师和教师群体的道德4 、对待学生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员的道德原则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