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十三、 术后管理制度与流程(试行) 为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术后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巡回护士手术结束前15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收患者准备,由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将患者送返病房,麻醉医师向主管医师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每位患者手术后的生命指标监测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二、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 三、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患者,原则上术后先送监护病房,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普通病房。 四、患者送至病房后,麻醉医师与病房护士应进行床头交接。麻醉医师必须对实施麻醉的所有患者进行麻醉术后评估,对全麻术后患者,实行术后24小时随访并记录。 五、手术记录应由主刀医生或第一助手按病历书写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对患者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在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中要有明确的记录。 六、术后医嘱必须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