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路快速路监理一标段钻孔灌注桩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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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吉 林 大 路 快 速 路 工 程 监 理 第 一 标 段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钻 孔 灌 注 桩 )长 春 市 市 政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吉 林 大 路 快 速 路 工 程 监 理 第 一 标 段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钻 孔 灌 注 桩 )编 制审 批长 春 市 市 政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日 期 : 年 月 日目 录一 、 工 程 概 况二 、 编 制 依 据三 、 专 业 工 程 的 特 点四 、 监 理 工 作 内 容五 、 监 理 工 作 流 程六 、 监 理 控 制 要 点七 、 主 要 风 险 源八 、 监 理 控 制 的 目 标

2、值九 、 监 理 工 作 方 法 及 措 施十 、 监 理 守 则吉 林 大 路 快 速 路 工 程 监 理 第 一 标 段监 理 实 施 细 则一 、 工 程 概 况1、 项 目 概 述吉 林 大 路 快 速 路 工 程 吉 林 大 路 方 向 西 起 长 春 市 东 盛 大 街 , 东 至 机 场 大 道 , 与 长 春高 速 出 口 节 点 立 交 , 吉 林 大 路 主 线 全 长 4780.008 米 。 其 中 本 标 段 起 点 东 盛 大 街 ( 与 东部 快 速 路 衔 接 ) , 东 至 世 纪 大 街 西 340 米 , 包 含 道 路 、 桥 梁 、 排 水 工 程 。

3、2、 规 模2.1 桥 梁 工 程2.1.1 纵 断 面 设 计吉 林 大 路 主 线 桥 最 大 纵 坡 3.5%, 最 小 0.3%立 交 匝 道 M 线 : 纵 坡 最 大 0.5%, 最 小 0.099%立 交 桥 N 匝 道 : 最 大 纵 坡 0.333%, 最 小 0.099%平 行 匝 道 FZ: 纵 坡 最 大 3.5%, 最 小 0.33%平 行 匝 道 FY: 纵 坡 最 大 3.5%, 最 小 0.33%平 行 匝 道 LZ:最 大 纵 坡 3.5%, 最 小 0.328%平 行 匝 道 LY: 最 大 纵 坡 3.5%, 最 小 0.328%2.1.2 横 断 面 设

4、 计吉 林 大 路 主 线 高 架 桥 横 向 标 准 宽 度 26 米 ,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 0.5 米 护 栏 +12.25 米 车行 道 +0.5 米 中 央 护 栏 +12.25 米 车 行 道 +0.5 米 护 栏 =26 米 。 主 线 桥 横 坡 为 1.5%, 双 向布 置 。匝 道 桥 M 宽 度 为 10.4 米 , 横 断 面 为 : 0.5 米 护 栏 +9.4 米 车 行 道 +0.5 米 护 栏 =10.4米 。匝 道 桥 N 宽 度 为 10.4 米 , 0.5 米 护 栏 +9.4 米 车 行 道 +0.5 米 护 栏 =10.5 米 。平 行 匝 道

5、 宽 度 为 9 米 , 0.5 米 护 栏 +8 米 车 行 道 +0.5 米 护 栏 =9 米 。2.1.3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A 主 线 桥 采 用 预 应 力 钢 筋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 共 20 联 。 一 幅 式 , 标 准 断 面 26 米 ,断 面 形 式 采 用 单 箱 三 室 斜 腹 板 大 悬 臂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结 构 。 主 线 桥 高 2 米 , 顶 板0.28 米 , 底 板 0.22 米 , 腹 板 0.5-0.8 米 ; 主 线 桥 J19-J22,J31-J34 跨 径 为 35+50+35米 , 梁 高 2.5。 箱 梁

6、 悬 臂 长 5 米 , 悬 臂 侧 面 采 用 多 段 圆 顺 的 过 度 主 梁 底 板 。平 行 匝 道 桥 宽 9 米 , 单 向 2 车 道 , 断 面 形 式 采 用 单 箱 单 室 斜 腹 板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梁 结 构 , 梁 高 1.8 米 , 顶 板 0.25 米 , 底 板 0.22 米 , 腹 板 0.5-0.8 米 , 箱 梁 悬 臂 长2.58 米 , 悬 臂 侧 面 采 用 多 段 圆 顺 的 过 度 主 梁 底 板 。M,N 匝 道 断 面 形 式 采 用 单 箱 两 室 斜 腹 板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箱 梁 结 构 , 梁 高 1.8 米 ,

7、顶板 0.25 米 , 底 板 0.22 米 , 腹 板 宽 度 0.5-0.7 米 , 箱 梁 悬 臂 2.568 米 , 悬 臂 侧 面 采 用多 段 圆 顺 的 过 度 主 梁 底 板 。 其 中 N 线 桥 N0-N3 采 用 连 续 钢 箱 梁 结 构 , 箱 梁 宽 度 10.5米 , 箱 梁 高 1.8 米 。2.1.4 桥 梁 下 部 结 构本 标 段 桥 梁 下 部 结 构 的 桥 墩 共 有 三 种 形 式 , 分 别 为 H 型 花 瓶 墩 , 独 立 花 瓶 墩 , 矩形 独 立 墩 。 其 中 H 型 花 瓶 墩 根 据 高 度 不 同 设 置 系 梁 个 数 。承

8、台 形 式 主 要 有 : 4.5*4.5 米 , 高 度 2.0-2.5 米 的 四 桩 承 台 , 桩 基 础 为 钻 孔 灌 注桩 , 桩 径 1.0 米 。 平 面 尺 寸 为 6.4*6.4 米 , 厚 度 为 2.0-2.5 米 的 四 桩 承 台 , 桩 基 础 为钻 孔 灌 注 桩 , 桩 径 为 1.0 米 。2.1.5 附 属 结 构2.1.5.1 桥 面 铺 装桥 面 铺 装 由 沥 青 混 凝 土 +水 泥 混 凝 土 铺 装 组 合 形 式 。4 厘 米 细 粒 式 聚 酯 纤 维 沥 青 混 凝 土AL( M) -5 液 体 石 油 沥 青 0.4L/平 方 米6

9、厘 米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聚 合 物 改 性 沥 青 ( PB2) 防 水 层 。8 厘 米 补 偿 收 缩 防 水 混 凝 土 ( 钢 纤 维 )2.1.5.2 伸 缩 装 置桥 墩 设 置 RBKF120,RBKF160,RBKF240 型 单 元 式 多 向 变 位 伸 缩 装 置 , 耐 寒 型 材 。2.1.5.3 支 座主 线 及 匝 道 支 座 采 用 GCQZ 系 列 球 形 钢 支 座 , 钢 箱 梁 采 用 KLQZ 系 列 抗 拉 钢 支 座 ,支 座 上 下 钢 板 、 地 脚 螺 栓 均 采 用 配 套 产 品 。2.1.5.4 抗 震 挡 块主 梁 梁

10、底 设 置 抗 震 挡 块 , 混 凝 土 挡 块 与 主 梁 强 度 相 同 。2.1.5.5 防 眩 板主 线 全 线 中 央 防 撞 护 栏 设 置 防 眩 板 , 合 金 钢 材 质 , 通 过 膨 胀 螺 栓 与 之 相 连 。2.1.5.6 声 屏 障采 用 透 明 材 料 , 高 3.67 米 , 每 段 长 2 米 , 结 构 形 式 : 54 厘 米 胡 姓 吸 声 板 +3*50 厘米 直 立 吸 声 板 +100 厘 米 透 明 吸 声 板 +52 厘 米 直 立 吸 声 板 +11 厘 米 托 板 =367 厘 米 。 施 工预 埋 底 座 。2.2 道 路2.2.1

11、横 断 面A:吉 林 大 路 ( SJ3+335-SJ3+650) 主 线 全 部 为 高 架 段 , 利 用 桥 下 净 空 布 设 双 向 10车 道 , 红 线 宽 度 58 米 。主 线 高 架 桥 断 面 : 0.5 米 ( 防 撞 ) +0.625 米 ( 路 缘 石 ) +2*3.75( 混 行 车 道 )+3.5 米 ( 小 型 车 道 ) +0.625 米 路 缘 石 +0.5 米 ( 中 央 分 隔 带 ) +0.625 米 路 缘 石 +3.5 米( 小 型 车 道 ) +2*3.75( 混 行 车 道 ) +0.625 米 路 缘 石 +0.5 米 =26 米 。地 面

12、 辅 助 断 面 : 2 米 ( 人 行 道 ) +2.5 米 ( 非 机 动 车 道 ) +1.5 米 ( 路 侧 绿 化 带 )+0.25 米 ( 路 缘 带 ) +5*3.5 米 ( 机 动 车 道 ) +0.25 米 ( 路 缘 带 ) +10 米 ( 中 央 分 隔 带 )+0.25 米 ( 路 缘 带 ) +5*3.5 米 ( 机 动 车 道 ) +0.25 米 ( 路 缘 带 ) +1.5 米 ( 路 侧 绿 化 带 )+2.5 米 ( 非 机 动 车 道 ) +2 米 ( 人 行 道 ) =58 米 。B:吉 林 大 路 ( 桩 号 SJ3+900-SJ4+080) 主 线 全

13、 部 为 高 架 桥 , 利 用 桥 下 净 空 布 置 双向 10 车 道 地 面 辅 道 , 宽 度 79 米 。主 线 高 架 桥 : 主 线 高 架 桥 断 面 : 0.5 米 ( 防 撞 ) +0.625 米 ( 路 缘 石 ) +2*3.75( 混行 车 道 ) +3.5 米 ( 小 型 车 道 ) +0.625 米 路 缘 石 +0.5 米 ( 中 央 分 隔 带 ) +0.625 米 路 缘石 +3.5 米 ( 小 型 车 道 ) +2*3.75( 混 行 车 道 ) +0.625 米 路 缘 石 +0.5 米 =26 米 。匝 道 高 架 桥 断 面 ( 单 侧 ) : 0.

14、5 米 ( 防 撞 护 栏 ) +0.5 米 ( 路 缘 石 ) +2*3.5 米( 机 动 车 道 ) +0.5 米 ( 路 缘 石 ) +0.5 米 ( 防 撞 护 栏 ) =9 米 。地 面 辅 助 车 道 断 面 : 地 面 辅 助 断 面 : 2 米 ( 人 行 道 ) +2.5 米 ( 非 机 动 车 道 ) +1.5米 ( 路 侧 绿 化 带 ) +0.25 米 ( 路 缘 带 ) +2*3.5 米 ( 机 动 车 道 ) +0.25 米 ( 路 缘 带 ) +10.5米 ( 主 辅 分 隔 带 ) +0.25 米 ( 路 缘 带 ) +3.5 米 ( 混 行 车 道 ) +2*

15、3.25( 小 型 车 道 )+0.25 米 ( 路 缘 带 ) +10 米 ( 中 央 分 隔 带 ) +0.25 米 ( 路 缘 带 ) +2*3.25( 小 型 车 道 )+3.5 米 ( 混 行 车 道 ) +0.25 米 ( 路 缘 带 ) +10.5 米 ( 主 辅 分 隔 带 ) +0.25 米 ( 路 缘 带 )+2*3.5 米 ( 机 动 车 道 ) +0.25 米 ( 路 缘 带 ) +1.5 米 ( 路 侧 绿 化 带 ) +2.5 米 ( 非 机 动 车道 ) +2 米 ( 人 行 道 ) =79 米 。2.2.2 路 面 结 构 设 计2.2.2.1 机 动 车 道

16、结 构 设 计5 厘 米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AL(M)-5 液 体 石 油 沥 青 粘 层 油 0.4L/平 方 米6 厘 米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 AC-20)AL(M)-5 液 体 石 油 沥 青 粘 层 油 0.4L/平 方 米7 厘 米 粗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 AC-25)AL(M)-2 液 体 石 油 沥 青 透 层 油 1.0L/平 方 米20 厘 米 石 灰 粉 煤 灰 碎 石 (6:14:80)20 厘 米 石 灰 粉 煤 灰 碎 石 (6:14:80)20 厘 米 石 灰 粉 煤 灰 碎 石 (7:18:75)2.2.2.2 步 道 外

17、侧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恢 复 结 构5 厘 米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 AC-16)AL(M)-5 液 体 石 油 沥 青 粘 层 油 0.4L/平 方 米6 厘 米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 AC-20)AL(M)-5 液 体 石 油 沥 青 粘 层 油 0.4L/平 方 米30 厘 米 C25 混 凝 土 ( 每 5 米 一 道 断 缝 )20 厘 米 级 配 碎 石30 厘 米 山 皮 石 土 基 处 理土 基 压 实 度 大 于 等 于 93%2.2.2.3 非 机 动 车 道 结 构4 厘 米 细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 AC-13)5 厘 米

18、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 AC-16)20 厘 米 厚 C25 混 凝 土 ( 纵 向 5 米 一 道 断 缝 )15 厘 米 级 配 碎 石 垫 层土 基 碾 压总 厚 度 44 厘 米2.2.2.4 人 行 道 结 构A: 适 用 本 标 段 慢 行 系 统 中 新 建 人 行 道6 厘 米 花 岗 岩 火 烧 板3 厘 米 水 泥 砂 浆 ( 1: 3)20 厘 米 厚 C25 混 凝 土 ( 纵 向 5 米 一 道 断 缝 )15 厘 米 级 配 碎 石 垫 层土 基 碾 压总 厚 度 44 厘 米B:适 用 分 隔 带 二 次 过 街 和 桥 下 部 分 主 辅 分 隔

19、带 非 上 车 方 砖8 厘 米 C40 混 凝 土 方 砖3 厘 米 水 泥 砂 浆15 厘 米 6%水 泥 稳 定 石 屑总 厚 度 26 厘 米 。C:人 行 道 结 构 , 适 用 于 上 车 方 砖8 厘 米 C50 混 凝 土 方 砖3 厘 米 1: 3 水 泥 砂 浆20 厘 米 C25 混 凝 土15 厘 米 级 配 碎 石总 厚 度 46 厘 米D: 施 工 便 道25 厘 米 C30 水 泥 混 凝 土40 厘 米 山 皮 石土 基 碾 压 大 于 等 于 93%总 厚 度 65 厘 米2.2.2.5 路 缘 石 结 构A: 外 露 25 厘 米 , 尺 寸 20 厘 米

20、*45 厘 米 *99 厘 米 , 用 于 中 央 分 隔 带 。B: 外 露 20 厘 米 , 尺 寸 20 厘 米 *30 厘 米 *99 厘 米 , 用 于 主 辅 分 隔 带 、 辅 助 机 动 车道 与 绿 化 带 之 间 。C: 尺 寸 15 厘 米 *20 厘 米 *49 厘 米 , 用 于 非 机 动 车 道 与 绿 化 带 之 间D:尺 寸 15 厘 米 *15 厘 米 *49 厘 米 , 用 于 非 机 动 车 道 与 人 行 道 之 间 。E:尺 寸 15 厘 米 *30 厘 米 *99 厘 米 , 用 于 人 行 道 与 路 外 铺 装 之 间 。F:蘑 菇 石 , 外

21、 露 30 厘 米 , 尺 寸 30 厘 米 *50 厘 米 *49 厘 米 , 用 于 人 行 道 与 外 侧 绿 化带 之 间 。G:平 面 石 , 尺 寸 25 厘 米 *15 厘 米 *99 厘 米 , 用 于 机 动 车 道 与 立 缘 石 之 间 。2.2.3 土 基 处 理首 先 清 表 50 厘 米机 动 车 道 道 路 结 构 层 换 填 厚 度 50 厘 米 旧 砾 料 +30 厘 米 5%石 灰 土 。非 机 动 车 道 和 人 行 道 换 填 50 厘 米 山 皮 石 ( 位 于 绿 化 带 处 换 填 80 厘 米 山 皮 石 )人 行 道 结 构 二 、 三 结 构

22、 底 层 换 填 50 厘 米 山 皮 石 结 构 ,平 行 匝 道 引 道 土 基 处 理 方 法 为 : 先 换 填 50 厘 米 山 皮 石 , 再 换 填 5%石 灰 土 。道 路 外 侧 恢 复 沥 青 混 凝 土 结 构 底 层 换 填 30 厘 米 山 皮 石 。2.2.4 挡 土 墙根 据 挡 土 墙 高 度 , 采 用 矮 挡 土 墙 和 悬 臂 挡 土 墙 两 种 。 墙 身 与 基 础 采 用 C40 混 凝 土结 构 。 墙 式 护 栏 与 桥 一 致 。2.3 排 水2.3.1 排 水 现 状吉 林 大 路 排 水 现 状 是 采 用 雨 污 合 流 制 , 既 有

23、排 水 系 统 管 径 偏 小 无 法 满 足 实 际 排 水需 求 , 既 有 排 水 管 线 全 部 拆 除 重 建 。2.3.2 雨 水 系 统2.3.2.1 雨 水 1 线 : 位 于 人 行 道 上 距 离 辅 道 边 线 2.5 米 处 , D600-D1800, 下 游 接入 D1800 拟 建 雨 水 管 线 。 起 点 桩 号 FE0+608,终 点 桩 号 DJ0+199.992,全 长 1349.5 米 ,检 查 井 45 座 。2.3.2.2 雨 水 二 线 : 起 点 桩 号 FW0+340-FE0+713, 自 东 向 西 接 入 雨 水 三 线 中 , 平 面位

24、置 于 人 行 道 上 , 距 离 辅 道 边 线 2.5 米 , 新 建 雨 水 管 线 D600-D1200,管 线 总 长 度504.1 米 , 检 查 井 16 座 。2.3.2.3 雨 水 三 线 : 桩 号 FU0+01-FP0+308,全 长 1900.62 米 , 检 查 井 58 座 , 管 径D600-1800,位 于 人 行 道 距 离 辅 道 边 线 2.5 米 处 , 接 入 下 游 D1800 拟 建 雨 水 管 道 。2.3.2.4 雨 水 四 线 : 桩 号 FC0+070-0+200,自 西 向 东 接 入 雨 水 1 线 , 管 径 D600,全长 145.

25、51 米 , 检 查 井 4 座 。 平 面 位 置 位 于 桩 号 线 FC 北 侧 5 米 处 。2.3.2.5 雨 水 5 线 : 平 面 位 置 桩 号 FD 南 侧 5 米 处 , 接 入 雨 水 3 线 。 桩 号FD0+200-FD0+085,全 长 141.5 米 , 检 查 井 4 座 。2.3.2.6 雨 水 六 ,线 : 位 于 桩 号 线 FE 北 侧 5 米 处 , 新 建 雨 水 管 线 D600,接 入 雨 水2 线 中 。 桩 号 FE0+970-FE0+828,全 长 158.51 米 , 检 查 井 4 座 。2.3.2.7 雨 水 7 线 : 桩 号 FF

26、0+970-FF0+836,自 东 向 西 接 入 雨 水 三 线 中 , 管 线 全 长156.06 米 , 检 查 井 4 座 。 平 面 位 置 FF 线 南 侧 5 米 处 。2.3.2.8 雨 水 8 线 : 位 于 辅 道 边 线 2.5 米 处 , 管 径 D600-D800,接 入 既 有 东 排 洪 沟4.5*2 米 暗 渠 中 。 桩 号 FW0+691-FW0+365,全 长 336.77 米 , 检 查 井 11 座 。2.3.2.9 雨 水 九 线 : 桩 号 SFE0+050-FU0+020,自 东 向 西 接 入 东 排 洪 沟 新 建 4.5*2 米暗 渠 ,

27、全 线 323.54 米 , 暗 渠 长 72.04 米 , 检 查 井 12 座 。 平 面 位 置 距 离 相 邻 辅 道 边 线2.5 米 处 , 管 径 D600-D1000.2.3.2.10 管 材600 毫 米 采 用 平 口 钢 筋 混 凝 土 二 级 管 , 120 度 基 础 , 管 道 基 础 底 加 铺 10 厘 米 碎石 垫 层 , 基 础 每 隔 20-25 米 设 一 处 变 形 缝 。2.3.3 污 水2.3.3.1 污 水 1 线 : 桩 号 FP0+300-DJ0+119.992,自 东 向 西 接 入 下 游 D600 污 水 管 。管 径 D500-D60

28、0,全 长 1875.38 米 , 检 查 井 57 座 。 平 面 位 置 在 道 路 北 侧 红 线 处 , 距 相邻 辅 道 边 线 8 米 处 。2.3.3.2 污 水 2 线 : 桩 号 FP0+300-DJ0+119.992,自 东 向 西 接 入 下 游 拟 建 D600 污 水管 线 。 管 径 D500,全 长 1917.92 米 , 检 查 井 59 座 。 平 面 布 置 在 道 路 南 侧 人 行 道 4.5-6米 。2.3.3.3 污 水 三 线 : 桩 号 FW0+375-FW0+691,管 径 D500,自 西 向 东 接 入 下 游 D500 污水 管 线 。

29、全 长 317.66 米 , 检 查 井 11 座 。2.3.3.4 污 水 4 线 : 桩 号 FU0+030-SFE0+050,自 西 向 东 接 入 下 游 拟 建 D500 污 水 管线 。 全 长 312.99 米 , 检 查 井 10 座 。2.3.3.5 检 查 井污 水 管 D=500,D=600 毫 米 采 用 直 径 1000 毫 米 圆 形 污 水 检 查 井 , D600 沉 泥 井 采 用直 径 1250 毫 米 圆 形 污 水 检 查 井 。2.3.3.6 管 材 , 基 础 及 接 口污 水 管 线 采 用 承 插 式 二 级 管 , 120 度 基 础 , 管

30、道 基 础 底 面 加 铺 10 厘 米 碎 石 。 混 凝土 基 础 每 隔 20-25 米 设 置 一 处 变 形 缝 。二 、 编 制 依 据已 批 准 的 监 理 规 划 ;经 批 准 的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和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 ;现 行 的 与 本 专 业 相 关 的 标 准 规 范 及 规 定 :经 审 定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桩 基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监 理 合 同 、 施 工 合 同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城 市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CJJ22008 建

31、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GB50202-2002)三 、 专 业 工 程 的 特 点钻 孔 采 用 旋 挖 钻 机 为 主 , 冲 击 钻 为 辅 , 沉 渣 厚 度 不 大 于 10 厘 米 。 35 米 以 内 桩做 低 应 变 检 测 , 超 出 35 米 桩 基 做 超 声 波 检 测 , 施 工 中 预 留 检 测 管 。 以 中 风 化 粉 质 泥 岩为 持 力 层 。 桩 长 30-42 米 。 地 质 情 况 : 杂 填 土 , 粉 质 粘 土 、 有 机 质 粉 质 粘 土 、 粗 砂 、全 风 化 粉 砂 质 泥 岩 、 强 风 化

32、粉 砂 质 泥 岩 、 中 风 化 粉 砂 质 泥 岩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对 周 围 文 明 施 工 影 响 加 大 , 需 要 设 置 泥 浆 池 ; 旋 挖 钻 机 施 工 速 度较 快 , 渣 土 运 输 要 防 止 对 道 路 的 污 染 。钻 孔 灌 注 桩 危 险 性 较 大 , 地 下 不 可 预 见 , 出 现 问 题 不 好 处 理 , 要 求 施 工 要 精 细 。地 铁 二 号 线 盾 构 区 间 距 离 个 别 钻 孔 桩 距 离 较 近 , 施 工 中 要 做 保 护 措 施 。对 施 工 合 同 段 内 的 工 程 投 资 目 标 、 质 量 目 标 和

33、 进 度 目 标 进 行 控 制 , 通 过 合 同 管 理 、安 全 管 理 、 信 息 管 理 及 组 织 协 调 实 现 三 大 目 标 。五 、 监 理 工 作 流 程1、 阶 段 监 理 工 作 程 序监 理 工 程 中 标 后 ,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委 托 监 理 合 同 , 接 受 监 理 任 务 。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与 施 工 单 位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参 加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的 设 计 交 底 及 图纸 会 审 ; 审 查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 组

34、织 召 开 第 一 次 工 地 监 理 会议 。 对 进 场 原 材 料 、 半 成 品 构 配 件 及 设 备 质 量 和 影 响 使 用 功 能 和 观 感 的 材 料 进 行 预 控 ,并 签 署 原 材 料 、 半 成 品 构 配 件 及 设 备 报 审 表 。 合 格 后 , 签 发 开 工 令 , 否 则 重 新 提 报 。施 工 阶 段 ,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图 纸 、 规 范 及 管 理 程 序 施 工 , 其 中 包 括 督促 施 工 单 位 技 术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保 证 措 施 的 落 实 ,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的

35、安 全 防 护 、 消防 卫 生 措 施 并 提 出 意 见 。 对 施 工 过 程 施 行 质 量 控 制 、 投 资 控 制 、 进 度 控 制 。 质 量 控 制主 要 包 括 : 验 收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 签 认 隐 、 预 验 工 程 ; 参 加 质 量 事 故 的 分 析 ; 监 督 处 理方 案 的 执 行 ; 编 写 工 程 质 量 报 表 。 投 资 控 制 主 要 包 括 : 核 定 和 签 发 设 计 变 更 、 洽 商 ;认 定 工 程 质 量 和 进 度 ; 认 定 完 成 工 程 量 , 填 写 工 程 量 报 表 。竣 工 阶 段 , 组 织 对 地 基

36、 基 础 主 体 结 构 验 收 , 上 报 质 检 站 核 定 后 进 行 竣 工 初 验 , 编写 竣 工 报 告 ; 参 加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的 竣 工 验 收 , 督 促 整 理 监 理 档 案 ,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编 制竣 工 档 案 , 编 写 施 工 验 收 评 估 报 告 , 申 报 工 程 竣 工 质 量 核 定 申 报 单 。 参 加 建 设 单 位 组织 的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 由 质 量 监 督 站 核 定 竣 工 单 位 工 程 , 签 发 工 程 质 量 合 格 证 书 , 各 方签 发 工 程 移 交 证 书 , 施 工 阶 段 监 理 合

37、 同 终 止 。2、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 审 批 程 序施 工 单 位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 , 填 报 表 A02-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报 审 表 , 送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批 。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重 点 如 下 : 施 工 方 案 是 否 科 学 、 规 范 ; 施 工 现 场 布置 是 否 合 理 ; 施 工 人 力 、 机 械 安 排 是 否 满 足 需 要 ; 工 程 进 度 安 排 是 否 符 合 施 工 承 包 合同 的 要 求 ; 工 程 质 量 有 何 保 证 措 施 。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38、 审 核 后 , 报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批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合 格 后 签 署 意 见 , 施 工 单 位 按 此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组 织 施 工 。若 审 核 不 合 格 , 修 改 后 重 新 审 核 。3、 工 审 批 程 序施 工 单 位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完 成 后 填 报 表 A01-开 ( 复 ) 工 申 请 表 , 监 理 工 程 师 主 要 审查 以 下 施 工 单 位 准 备 情 况 :施 工 许 可 证 已 获 得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征 地 拆 迁 工 作 能 满 足 工 程 进 度 的 需 要 。施 工 组 织

39、设 计 已 获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批 准 。确 定 协 商 联 络 方 式 和 渠 道 。确 定 行 政 例 行 程 序 , 如 会 议 周 期 、 地 点 。落 实 建 设 单 位 与 驻 地 监 理 人 员 双 方 的 授 权 情 况 。承 包 单 位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已 到 位 , 机 具 、 施 工 人 员 已 进 场 。进 场 道 路 及 水 、 电 、 通 讯 等 已 满 足 开 工 要 求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熟 悉 图 纸 , 完 成 设 计 交 底 工 作 。现 场 测 量 定 线 经 过 核 查 。经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及 建 设 单 位 代 表

40、审 核 同 意 后 , 在 表 A01 上 签 认 , 并 下 达 开 工 令 。4、 项 工 程 开 工 审 批 程 序施 工 单 位 在 分 项 工 程 开 工 前 , 首 先 进 行 图 纸 审 核 及 技 术 交 底 , 编 制 分 项 工 程 施 工方 案 ; 然 后 进 行 测 量 放 线 , 材 料 准 备 , 机 械 准 备 , 建 立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 准 备 完 成 后 ,提 交 分 项 工 程 开 工 申 请 ,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查 与 核 查 , 合 格 后 批 准 开 工 。若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未 通 过 , 施 工 单 位 整

41、改 后 重 新 报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5、 工 阶 段 质 量 控 制 程 序施 工 单 位 进 场 后 , 做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 然 后 提 交 工 程 开 工 报 审 表 , 并 附 有 : 施 工 组织 设 计 、 施 工 人 员 到 场 情 况 、 施 工 设 备 到 场 情 况 、 材 料 到 场 情 况 、 材 料 检 验 情 况 、 分包 单 位 ( 如 有 ) 资 质 材 料 。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审 查 开 工 条 件 , 同 意 后 批 准 开 工 申 请 。 否 则 ,整 改 后 重 新 报 监 理 工 程 师 验 收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42、 完 成 后 施 工 单 位 自 检 , 合 格 后 填 报 报 验 申 请 表 , 监 理 工 程 师 组织 分 项 工 程 的 验 收 , 包 括 现 场 检 查 及 试 验 资 料 的 检 查 , 合 格 后 签 署 报 验 申 请 表 ,本 分 项 工 程 完 成 后 , 转 入 下 一 分 项 分 部 工 程 施 工 。 否 则 , 整 改 后 重 新 报 监 理 工 程 师 验收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完 成 后 , 填 报 报 验 申 请 表 ,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审 查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现场 质 量 及 质 量 文 件 , 审 查 合 格 后 , 签 署 报

43、验 申 请 表 予 以 确 认 验 收 。 否 则 , 整 改 后重 新 报 监 理 工 程 师 验 收 。本 单 位 工 程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全 部 完 成 后 , 承 包 单 位 进 行 内 部 竣 工 验 收 , 准 备 单 位工 程 竣 工 文 件 。 内 部 验 收 合 格 后 , 申 请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审 核 竣 工 验 收 申请 , 并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及 文 件 资 料 检 查 , 合 格 后 签 署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申 请 表 , 组 织 工 程 竣工 验 收 。 检 查 内 容 若 达 不 到 设 计 及 规

44、 范 的 要 求 , 指 示 施 工 单 位 整 改 后 重 新 验 收 。6、 工 序 验 收 程 序每 道 工 序 完 工 后 , 承 包 单 位 自 检 , 合 格 后 填 写 报 验 单 并 附 资 料 报 请 监 理 工 程 师 验收 , 验 收 合 格 后 ,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认 报 验 单 ,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施 工 。若 验 收 不 合 格 ,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后 , 报 监 理 工 程 师 重 新 验 收7、 计 量 控 制 监 理 工 作 程 序施 工 单 位 对 现 场 使 用 的 设 备 进 行 检 定 , 并 由 有 资 格 的 检 定 单 位

45、 出 具 测 量 设 备 检 定证 书 。 填 报 表 A04 并 附 控 制 桩 的 测 量 成 果 及 保 护 措 施 , 平 面 控 制 网 、 高 程 控 制 网 和 临时 水 准 点 的 测 量 成 果 , 报 监 理 机 构 审 核 。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或 复 测 合 格 后 , 在 原 A04 表上 签 认 ,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施 工 。若 审 核 不 合 格 , 整 改 后 重 新 报 监 理 工 程 师 验 收 。8、 程 材 料 、 构 配 件 及 设 备 质 量 签 认 程 序原 材 料 、 构 配 件 、 设 备 进 场 前 , 施

46、工 单 位 或 建 设 单 位 ( 建 设 单 位 直 供 ) 填 报 表A09( 附 各 种 表 格 、 材 料 合 格 证 、 材 质 复 试 报 告 、 设 备 出 厂 合 格 证 、 性 能 试 验 单 等 ) 报送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认 原 材 料 、 构 配 件 、 设 备 的 质 量 , 同 意 后 签 认 表A09, 允 许 原 材 料 、 构 配 件 、 设 备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 并 对 进 场 材 料 、 构 配 件 、 设 备 进 行 现场 检 验 , 检 验 后 用 于 工 程 相 应 部 位 。对 影 响 使 用 功 能 及

47、 观 感 的 材 料 、 构 配 件 、 设 备 进 行 预 检 , 检 查 结 果 不 符 合 设 计 及规 范 要 求 , 监 理 工 程 师 不 同 意 使 用 , 签 认 表 A09, 原 材 料 、 构 配 件 、 设 备 不 可 以 进 入现 场9、 验 控 制 阶 段 划 分 程 序承 包 商 选 择 供 材 厂 家 , 监 理 工 程 师 进 行 验 证 试 验 。材 料 采 购 进 场 后 , 监 理 工 程 师 按 见 证 取 样 制 度 进 行 见 证 取 样 , 送 有 资 质 的 检 测 机构 检 测 。材 料 试 用 阶 段 , 进 行 工 艺 试 验 。材 料 使

48、 用 阶 段 , 进 行 抽 样 试 验 。材 料 使 用 完 毕 , 进 行 验 收 试 验 。10、 控 制 监 理 工 作 程 序在 见 证 员 见 证 下 , 按 见 证 取 样 要 求 抽 取 试 验 , 填 写 委 托 单 , 进 行 试 样 加 工 , 送 试验 室 试 验 并 记 录 , 试 验 室 签 发 试 验 报 告 ,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发 后 方 可 用 于 工 程 。 若 不 合 格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发 不 合 格 试 验 项 目 通 知 单 , 并 追 踪 记 录 处 理 结 果 。11、 单 位 资 质 审 批 程 序施 工 单 位 报 送 分

49、包 单 位 资 质 的 有 关 材 料 并 填 表 A03, 资 料 包 括 : 营 业 执 照 、 企 业资 质 等 级 证 书 、 特 殊 行 业 施 工 许 可 证 ; 施 工 业 绩 ; 拟 分 包 工 程 的 内 容 和 范 围 ; 专 职 管理 人 员 的 特 殊 行 业 人 员 的 资 格 证 、 上 岗 证 ;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配 备 情 况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对 有 关 情 况 进 行 调 配 与 核 查 , 同 意 分 包 单 位 在 原 表 A03 上 签 注 同 意 ,施 工 单 位 接 纳 分 包 单 位 进 场 施 工 ; 不 同 意 分 包 单 位 在 原 表 A03 上 签 注 不 同 意 , 施 工 单位 清 退 分 包 单 位 。12、 设 计 变 更 签 认 程 序施 工 单 位 或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设 计 变 更 要 求 填 报 表 C02,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对 设 计 变 更 要求 进 行 审 查 , 同 意 后 , 签 发 表 B01; 对 设 计 单 位 商 洽 变 更 , 由 设 计 单 位 出 具 变 更 通 知单 或 设 计 变 更 图 纸 , 监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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