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用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是需要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人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 5、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6、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7、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8.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