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4000m3/a 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 汶上县伟龙石材制品厂 (盖章) 编制日期: 2018 年 3 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 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2、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批复。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4000m3/a 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汶上县伟龙石材制品厂 法 定 代表人 孙锦锋 联系人 孙锦锋 通讯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白石镇 后郑村西 830 米 联系电话 13954722656 传真 邮
3、政编码 272513 建设地点 济宁市汶上县白石镇 后郑村东 830 米 立项审批部门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7-370830-30-03-048023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3 建筑用石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0 绿化 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 237 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 ) 4.7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背景 汶 上县伟龙石材制品厂 2300m3/a 花岗岩石板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 2010年 4 月 12 日通过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
4、号(汶环登记表 201047 号 )。由于产品产量、投资额、设备总量、占地面积、平面布置 ,法定代表人 等发生变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关于办理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环评函 2012 27 号),并结合济发 201633 号关于印发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 年)的通知、济宁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和济宁市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济政字 201715 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石材加工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本项目需重新编制环评报告表。 汶上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在执法检
5、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违法行为,具体为: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汶上县环保局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汶 环罚字 2018 42 号)向建设单位下达了处罚文件 。 2 建设单位接受处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完善了环保措施, 委托我单位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 二、编制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1.1);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6、法 (2017.6.27); ( 4)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4.24);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1); (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2017682 号); (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 9 月 1 日); ( 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 10) 环发 20127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 险的通知(
7、2012 年 7 月 3 日); ( 11)国家环保部 HJ 2.1-2016、 HJ2.2-2008、 HJ/T2.3-93、 HJ610-2016、 HJ 2.4-2009及 HJ 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声环境、 生态影响 ); ( 12) 济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四版)的通知(济气综治办发 2018 16 号 ); ( 13) 汶上县伟龙石材制品厂 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 14) 汶上县伟龙石材制品厂 关于该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三 、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 本项
8、目位于 汶上县白石 镇 后郑村西 830 米 , 厂址地势平坦,所在区域无名胜古迹、文物和自 然保护区,周围无机场、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等,厂址地质结构稳定,不压矿,也没有断层通过,场地平整,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场址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环境良好。( 见附图 1:项目 地理位置 图 ) 3 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工厂性质、规模、生产流程、物流运输、环境保护、防火防爆、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等要求,结合场地地形地貌、气象因素、防洪排涝等自然条件及厂外配套设施分布,进行合理布置。 本项 目总占地 8000m2,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厂房、办公室及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本厂区按照功能分为生产区、办公区、仓储
9、区。 厂区 西 侧为 园区内部道 路 , 大门正对园区内部道 路 ,厂区 南 侧为 畅珈石材厂 ,厂区 东 侧为 农田,北侧为鲁盛石材厂 。办公 楼 位于大门北侧 , 大锯车间和切边车间位于厂区南部,喷砂 车间位于厂区 北部 。(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 示意 图) 表 1-1 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主体工程 切片车间 建筑面积 320m2,钢构结构,用于切边、打磨等。 大锯车间 建筑面积 520m2,钢构结构,用于切割下料等。 喷砂车间 建筑面积 120m2,钢构结构,用于喷砂等。 预留厂房 建筑面积 120m2。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 180m2,砖混结构,用于办
10、公等。 洗车台 占地面积 50m2。 石材污水处理池 900m3,用于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废水的沉淀分离(六级沉淀)。 储运工程 石料堆场 占地面积约 6200m2。 公用工程 供水 厂区自备水井提供。 供电 设置变压器两台,年用电量 30 万 kWh。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生产车间封闭,切割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在切割、喷砂等产尘工序上方安装集 气装置,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再经 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加强通风;石料堆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厂区四周设置 6m 高防尘网;进料、卸料时,进行洒水喷雾抑尘;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清扫与喷洒路面、料堆,洒水抑尘;厂区设置洗车台。 废水处理 冷却降
11、尘废水经石材污水处理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 噪声处理 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隔声门窗、设备基础加固、安装减振设施,合理布局,厂区进行绿化; 对运输车辆设施进行严格管理。 固废处理 石材下 脚料及石材污水处理池的泥渣外售,生活垃圾和废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 机油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设一般固4 废暂存处和危废暂存间各一处 。 四、生产规模及设备 1、建设规模 表 1-2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m3 备注 1 石板材及异形石材 4000 2、主要设备 表 1-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型号 数
12、 量 1 大型锯石机 160-12 型 4 台 2 红外线切机 400 型 3 台 3 喷砂机 1 台 4 叉车 3 辆 5 装载机 1 台 6 变压器 80KW、 315KW 2 台 五、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表 1-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名称 年耗 /用量 来源 /备注 1 原辅材料 石材 4800m3 外购 钢砂 2t 2 能源 消耗 水 9240t 自备水井 电 30 万 kWh 当地供电站 六、公用工程 1、给排水 ( 1)给水 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切割等工序冷却降尘用水,场地降尘用水、洗车台用水,用水来自厂区自备水井。 1)生活用水 5 本项目劳动定员
13、 20 人, 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 项目职工用水 按 40L/d 计算,生活用水量为 0.8m3/d;折合 240m3/a。 2)切割等工序冷却降尘用水 锯石机等设备工作过程中不添加冷却液,使用水冷却降尘。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切割、打磨时,加工 1 万 m3 石材需要用水约 3000m3,项目共加工 0.48 万 m3/a 石材,冷却降尘用水量约为 1440m3/a。冷却降尘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损耗量约占 20%,则项目新鲜用水补充量约为 0.96m3/d;折合 288m3/a。 本项目冷却降尘废水泵入石材污水处理池,加入絮
14、凝剂(酰胺、塔尔油、氢氧化钠)促进废水中的泥渣沉淀,池底的泥渣外售,上层水回用于生产。 3)场地降尘用水 项目场地降尘 1 天 4 次,范围包括生产车间及石料堆放场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其面积约为 7160m2,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项目场地降尘用水系数取 1L/(m2次 ),降尘天数 300 天 /a,则项目场地降尘用水量为 28.64m3/d;折合 8592m3/a。 4)洗车台用水 项目洗车台 1 座,车辆清洗用水 2m3/d, 600m3/a。 清洗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循环水损耗量约占 20%,则项目新 鲜用水补充量约为 0.4m
15、3/d;折合 120m3/a。 ( 2)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切割等工序冷却降尘废水经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64m3/d,合 19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 2、供电工程 本项目用电由附近现有供电系统就近接入,年用电量 30 万 kWh,厂区内设变配电室,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 本项目 办公室冬季取暖、夏季降温均采用空调供给。 6 图 1-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m3/d 七、 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
16、合性 本项目为石材加工项目,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 1)项目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汶上县白石镇 后郑村西 830 米 , 项目所在地白石镇人民政府同意本项 目建设,项目符合乡镇统一规划,相关证明 情况见附件。 ( 2) 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的通知 ”中规定,项目
17、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3、 环发 201277 号 文符合性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切割等 用水 30.8 洗车台 用水 0.96 0.4 损耗 0.4 循环使用 2 沉淀池 地面 降尘用水 28.64 损耗 28.64 生活用水 0.8 损耗 0.16 0.64 经化粪池 处理 后外运 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 石材污水处理池 循环使用 4.8 损耗 0.96 7 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 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
18、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原料和产品储运等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发 201277 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 4、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项目所在地属于山东省南水北调一般保护区内。按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梁济运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规划要求,废水排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中的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 沤肥, 不外排。 因此,项目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 5、与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
19、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厂区位置为 354734.8“N、 1163852.8“E,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图集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汶上县),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 围内。汶上县生态保护红线区见附图 4,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汶上县)详见表 1-5。 表 1-5 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汶上县) 序号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 行政区域县(区、市 ) 边界描述 面积 km2 I 类红线区
20、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边界描 述 面积 km2 1 汶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4-03 汶上 县 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 9.84 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 5.4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 森林 图 7-3 包含汶上大汶河省级湿地 公园 .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SD-08-B4-03区块。 2 汶上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2-01 汶上 县 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 21.93 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 2.06 土壤保持 湿地 图 7-4 为汶上莲花湖省级湿地公园。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8 SD-08-B2-01区块。 3
21、 汶上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1-01 汶上 县 W5 以半径50m划定保护区,其余以水源井外接多边形划定的区域 0.006 W5 以半径 50m 划定保护区,其余以水源井外接多 边形划定的区域 0.006 水源涵养 湿地 图 7-5 为汶上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该区块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对应SD-08-B1-01区块。 八、经济效益分析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总投资 237 万元,年产成品 石板材及异形石材 4000 立方米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销售收入 480 万元,税金 15 万元,利润 32 万元。 本项目职工总数为 20 人,年工作 300 天,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该项目符合
22、当地经济发展方向,项目技术成熟,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回报高、风险小、污染小,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 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汶 上 县伟龙石材制品厂 2300m3/a 花岗岩石板材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于 2010年 4 月 12 日通过 汶上 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 汶 环登记表 201047 号)。 ( 1) 产量发生变化,原工程为 2300m3/a, 现工程为 4000m3/a; ( 2) 建设地点 和 生产工艺 未发生变化 ; ( 3) 法定代表人 发生变化 ,原为高伟,现为孙锦锋 ; ( 4) 生产设备量发生变化,原工程生产设备有 10 片组合锯石机 3 台,磨光机 4 台,切边机 3 台等,现工程生产设备见表 1-3; ( 5) 占地面积发生变化,原工程 8600m2,现工程 8000m2; ( 6) 投资总 额发生变化,原工程 150 万,现工程 237 万 ; ( 7) 厂区平面布置发生变化,见附图 2 和附件。 因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评函 2012 27 号)需重新编制环评报告表。 根据原环评登记表,原有项目污染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生产使用的石料在加工过程中锯切、磨平、切边等工序均为湿式加工工艺,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