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颍上县乡镇燃气建设规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SZGY-CG2017283 招 标 人: 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七年 十 月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 22 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察、 规划编制 合同 . 27 第五章 规划编制 要求 .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2 2 颍上县乡镇燃气建设规划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颍上县乡镇燃气建设规划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对该项目的 规划 进行 公开招标 ,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 颍
2、上县乡镇燃气建设规划项目 1.2 项目编号: YSZGY-CG2017283 1.3招 标 人: 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 规划编制 内容: 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管网铺设, CNG以及 LNG 加气站布点、门站建设等。 2.2 投资规模 :本次招标 约 35 万元(包括地形图测绘费用、规划文本编制费用、评审费用等) 2.3 招标范围 颍上县乡镇燃气建设规划项目 规划编制 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编制周期: 60 日历天。 2.6 编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
3、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燃气、热力)咨询甲级以及市政行业(燃气、热力)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 足本项目要求。 项目负责人(且为本项目主要规划编制负责人,下同)资格要求: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技术职称。 3.2 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无严重违约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5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年)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
4、,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7 年 10月 26 日起可在颍上县招投标网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5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 http:/ 颍上县招投标网 http:/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颍上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代理机构: 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颍上县 地址: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13866214695 电 话: 0558-4560118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
6、件、领取中标通知书、4 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 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或劳动合同 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本 项目 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17 年 10月 1 日 第一章
7、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 颍上县乡镇燃气建设规划项目 建设地点 颍上县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颍上县乡镇燃气建设规划项目规划编制 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编制周期 60 日历天 5 编制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燃气、热力)咨询甲级以及市政行业(燃气、热力)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
8、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项目负责人(且为本项目主要规划编制负责人,下同)资格要求:是本单位人员, 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技术职称。 2.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无严重违约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 3 年)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1.4.2 联合体 不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2.2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递交方式、截止时间 电子邮件 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的截止时间 网上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网 址:颍上县招投标网 http:/ 3.1.1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6 3.2.2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是 , 最高投标限价为 350000.00 元 3.3.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自带银行汇票 投标单位保证金的金额: 投 标保证金:
10、人民币 7000.00元; 账户名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 17973232492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颍上支行营业部 本项目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具的银行汇票。(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开标前到账 ,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换取收据,但供应商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如不提供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温馨提示: 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2、银
11、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 2、 3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仅需第 2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 1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 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7 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 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 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 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 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 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 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 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
12、不清,不齐全; 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 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 3.7.5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2 份副本。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17 年 10 月 26日 15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颍上县人民西路246 号原消防队院内)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颍上县人民西路 246 号原消防队院内) 。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1.1
13、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7.1.2 约谈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如需要可约谈中标候选人。 8 7.3.1 履约 保证金 担保形式: 现金。 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 以上保证金转入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5 其它要求 按颍上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10.2 时间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 “ 近 3 年内 ” 所指范围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 ;“ 近 5 年内 ”所指范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 。其余以此类推,后文不再另行说明。 11 人员到
14、场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 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 托书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 或 社保证明为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 备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随评审证件、证书等资料原件一并提交。 (二 )投标 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 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项
15、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 及 资金落实情况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和编制 周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 及编制 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9 1.4.1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3 投标 人不得存在下列 任一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为本 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均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此费 用计入投标报价。 (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予收取) 招
17、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 2002】 1980 号、【 2003】 857 号及国家发改委【 2011】 534 号文件标准的 70%收取。 交易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支付的 40%部分免于收取,收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 2007) 226 号文件和皖价服函【 2012】 249 号文件。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 。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