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扶贫特惠保险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ZCCG2018-0042招 标 人: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O 一八年四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4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9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 .3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2第一章 招标公告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扶贫特惠保险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扶贫特惠保险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2、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ZCCG2018-0042二、项目说明:1、为全面落实济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 2018 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扶贫组办字【2018】7 号)和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邹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邹城市民政局、邹城市财政局、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邹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邹城市 2018 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扶贫组办字【2018】6 号)的精
3、神,更好的发挥保险在扶贫攻坚战中的作用,现为邹城市约 16800 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购买扶贫特惠保险。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预算金额:2184000.00 元。采购预算单价为 130 元/人(其中医院商业补充保险:120 元/人,意外伤害保险 10 元/人),各投标人报价时,总价暂按 16800 人考虑,保费总额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3.2 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
4、还须提供总公司对该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3.3 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3.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5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5.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及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3.5.3 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3.9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四、招标文件获得方法1、凡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 CA 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凡未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登记须知及办理 CA 流程”,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2、CA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咨
6、询电话:0537-3202114。3、项目报名和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供应商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查看“项目查询-可报名的项目”栏目,进行报名;供应商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查看“项目查询-可参与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文件。4.发售时间: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五、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4平东路 2666 号)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7、、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 2666 号)。七、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 人: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地 址:邹城市平阳东路联 系 人:侯祥莹联系电话:0537-5238426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 A2-3 号楼 18 层联 系 人:潘爱成、宋娇联系电话:0537-5111099、15563144048电子邮箱:济宁市政府采购网 http:/218.59.158.81:8888/login
8、/。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 年 4 月 19 日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目 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组划分项目名称: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扶贫特惠保险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CCG2018-00422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人:邹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 系 人:侯祥莹 联系电话:0537-52384263招标代理机构、联
9、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潘爱成、宋娇联系电话:0537-5111099、155631440484 招标内容 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6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贰佰壹拾捌万肆仟元(¥2184000.00 元);采购预算单价为 130 元/人(其中医院商业补充保险:120 元/人,意外伤害保险 10 元/人);1、本项目不对价格进行竞争,故各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与采购预算相同,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或低于)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单价为 130 元/人(其中医院商业补充保险:120 元/人,意外伤害保险 10 元/人),
10、各投标人在报价时,总价暂按 16800 人考虑。保费总额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7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 肆万 元整(小写: 40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或非投标人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应6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8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指定帐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为准开户银行:
11、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为准账 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为准注:投标保证金注明“扶贫办保险项目”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如若文件中要求缴纳)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银行资金划转需要一定时间请各投标人向相关银行了解保证金到账所需的时间,提前到相关银行办理有关手续。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10纸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
12、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1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7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
13、路 2666 号)。1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保费(保费总金额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服务期限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5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16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参与招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对该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4、遵守中华
14、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如果有“第 23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该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为“第 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的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详见“第 23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6.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及服8务招标中同时投标;6.3 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
15、、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0、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7投标人证件及业绩的提交投标人应将所提供的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资格证件: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从其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从其规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从其规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1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2、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5、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仅限分支机构)。(注:公证机关公证的有关证件的有效公证件原件视为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必须将上述资格证件单独包装(可以不密封
17、),在递交投9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将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还应将涉及到评分标准里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证明文件与上述资格证件统一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18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的证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 评分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估法20投标人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
18、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 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否则,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曝光,投标人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