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1 商业规模适度分析】n 城市规划指标对比参考n 国际规划示范社区商业规模比参考n 深圳类比社区调查一般城市居住区商业设施指标 人均商业服务建筑面积 居 住 区 0.7-0.91M2/人 类 别注:居住区:人口规模3万-5万人.合理服务半径800-1000M城市社区规划标准城市居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应依据人口规模确定合理的服务面积。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平方米/千人) - 居住规模 居住区 类别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总指标 16052700 20654680 (21653620) (26555450)-医疗卫生 6080 100190 (含医院) (160280) (260360) -商业服务 700910 600940 -其中 金融邮电 2030 2550 (含银行、邮电局) (6080) -摘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根据指标计算:2003年初,以桃源居人口1万人计,商业服务面积7000-9100平米 2005年初,以桃源居人口2.6万人计,商业服务面积1.82万-2.36万平米 以桃源居达到规划人口4.5万人计,商业服务面积3.15万-4.1万平米国际类比社区社区建设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