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备件采购(No.1802)二次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招标人: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五月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13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17第五章 招标内容和要求2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2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2第一章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备件采购(No.1802)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自有船舶的船舶备
2、件采购(No.1802)二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船舶备件或物资供应单位与公司均可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2.1招标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2.2招标代理: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2.3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备件采购(No.1802)二次2.4本项目预算:270 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在2015年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3、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投标有效期内。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4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 年)内具有船舶备件采购和供应服务的相关业绩。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8 日至2018年5 月24日,每日 9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附后)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注:如三证合一,只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即可。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详细地址附后) 。
5、届时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应证件出席开标会。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 48号 21楼(民生银行大厦) 邮 编:200003联 系 人:殷建国电 话: 021- 53851819 传 真:021- 53857498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306弄 7号富丽大厦 26楼 邮编:200060联 系 人:张颖电话:021-62666043-159、13601625594 传真
6、:021- 62274938邮箱: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2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备件采购(No.1802)二次3 投标语言:中文。4 投标货币:人民币。5 投标保证金:无6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无现场踏勘7答疑和澄清:传真:021-62274938,联系人:张颖,电话:021- 62666043-212;各投标单位在 2018年 5月 25日,上午 10:00时以前,以书面形式返回招标文件中需澄清的情况不明之处的问题,需打印一份并加盖投
7、标单位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同时请将书面提问的电子文件发送至。8 投标有效期:开 标 之 日 起 90 天 内 有 效 。9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10投标截止期:2018 年 6月 12日上午 9点 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上海市威海路 48号 21楼。11开标时间:2018 年 6月 12日上午 9点 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上海市威海路 48号 21楼。开标时请投标代表携带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5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招标人:交
8、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1.2招标代理: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备件采购(No.1802)二次1.4本项目预算:270 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在 2014年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有效,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投标有效期内。2.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4 投标人近三年
9、(2015-2017 年)内具有船舶备件采购和供应服务的相关业绩。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保密4.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答疑和澄清5.1 答疑和澄清时间: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6答疑纪要(若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 除本款下
10、述各章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但任何个人的口头或书面材料均不能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第五章 招标内容和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期前十五天内要求澄清,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最迟在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十五天以内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11、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以传真方式给予回复确认。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十五天内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函件或传真后,应以传真方式给予回复确认。8.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对于这些修改和补遗,投标人若予以拒绝,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8.3 为使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有充分的时间作出响应,招标人将可酌情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
12、位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的来往文件及函件,均应用简体中文书写。9.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下列顺序编写并编制目录,包括下列各项主要内容(但不仅限于):(1) 投标函(2) 授权书(3) 船舶备件采购清单(No.1802)报价表(4)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投标人信用文件(在“信用中国网站” (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查询时间为投标有效期内) ;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近 3年(2015-2017)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近 3年(2015-2017)船舶备件供应业绩
13、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近 3年(2015-2017)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如有)(5)保供方案(6)售后服务和承诺1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1.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11.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招标内容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11.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共五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8载体采用光盘或 U盘,内容用 OFFICE软件格式,应可复制、粘贴,不得设置密码)。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14、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4 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0条规定内容顺序分章节编制,且必须用 A4纸装订成册,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不得插页。12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价格。1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17条的有关要求。13投标货币13.1 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和投标总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亦将全部用人民币支付。14投标有效期14.1 投 标 有 效 期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15、。 在 此 之 内 , 投 标 人 不 得 要 求撤 销 或 修 改 其 投 标 文 件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 书 面 形 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做出答复。若同意延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延期要求。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16投标文件的签署16.1 投标人应提交五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分别标明“正本” 、 “副本”字样。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2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6、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16.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必须使招标编号:SOIS2-2018023H9用单位公章,可用单位法人签字章) 。四、投标文件的送达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光盘/U 盘密封包装在封套内,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17.2 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船舶备件采购(No.1802)投标文件” 。17.3 封套
17、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与详细地址,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得以原封退回。17.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而使投标文件迟到、遗失或失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7.5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中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发票等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并附有原件清单。评标结束后,招标人退还全部原件给投标人。18投标截止期18.1 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递交地点。18.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8条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9迟到的投标文件19.1 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这种补充、修改或撤回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的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2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投标文件进行的补充或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但需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