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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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2015 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为有效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提高防治能力,建立和完善长效防控机制,确保全面实现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根据 2015 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1落实重点病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2建立和完善重点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监控病情动态,评价预防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3加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地方病防治队伍防治水平。(二)年度目标1开展地方病监测,掌握防治措施落实进度及病情变化趋势,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有机结合。2加强各级地方病防治机构的能力建设,为全省各级地方

2、病防治机构补充和更新开展重点地方病防治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和耗材,保证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正常运转。二、项目范围和内容(一)项目范围1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宿州市埇桥区、萧县、灵璧县、砀山县、濉溪县、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界首市和太和县 10 个县(市、区) 。2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蚌埠市淮上区、五河县、淮2南市潘集区、望江县和宿松县 5 个县(区)6 个村。3碘盐监测:全省 104 个县(市、区) 。4高水碘地区病情监测:萧县和砀山县 2 个县。5高水碘地区食盐监测:萧县、砀山县、灵璧县和淮北市杜集区 4 个县(区) 。6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全省 104 个碘缺乏病区县、172

3、6 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村、24 个饮水型砷中毒病区村和 63 个饮水型砷中毒潜在病区村。7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部分地方病防治机构。(二)项目内容1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按照安徽省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方案(2012 年修订 ,在全省的 10 个县开展监测工作。2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按照安徽省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方案(2012 年修订 ,在全省 6 个村开展监测工作。3碘盐监测。按照安徽省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12 年修订) ,在全省 104 个县(市、区)开展监测工作。4高水碘地区病情监测和食盐监测。按照安徽省水源性高碘地区监测方案(试行) ,在萧县、砀山县 2 个县开展病情监测,

4、在萧县、砀山县、灵璧县和淮北市杜集区 4 个县(区)开展食盐监测工作。5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地秘201557号)要求对全省 104 个碘缺乏病区县、1726 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村、24 个饮水型砷中毒病区村和 63 个饮水型砷中毒潜在病区村开展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36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为地方病防治机构购置地方病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和耗材。三、项目实施方法(一)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碘缺乏病及水源性高碘地区防治,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分别填报相应表格。合格碘盐的判定标准为:盐碘含量在 1833mg/kg 之间为合格

5、。(二)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按照安徽省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开展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消除和控制评价工作,分别填报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实施方案所附相关表格。(三)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招标有关要求统一采购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和耗材。四、项目实施要求(一)组织形式1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并根据项目内容统一编制有关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2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各级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督导,制定实施方案和

6、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经费筹集与管理1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5 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共 312万元,其中重点地方病防治监测和消除、控制考核评价 187 万元、质量控制、抽查复核 45 万元,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 80 万元 (任务分配及资金见附表)。42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地方病防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补助资金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

7、,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三)招标采购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地方病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和耗材,做好仪器设备分配计划,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批后下拨。五、执行时间2016 年 1 月 15 日前各地市完成项目总结,形成工作总结和项目技术报告分别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 3 月底前省级完成年度项目总结,并将原始数据电子版报送中国疾控中心地病中心。六、资料管理(一)建立技术档案。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和利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档案内容包括项目文件、实施方案、培训材料、项目进展报告、督导报告、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工作总结、技术

8、报告及原始数据库等。(二)资料与数据报送。各地要按期收集与整理项目启动、培训、实施、督导、验收和总结各阶段的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资料。在项目实施过程所形成的管理文件、督导报告、工作总结等,要及时报送省卫生计生委;所形成的相关技术方案、督导报告、技术报告和调查数据、工作总结等资料,要及时报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方案有关的数据库录入格式和相关资料可在省疾病5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 2015 年安徽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实施情况,提高项目执行水平,发挥项目效益。2、督导内容。督导工作重点评估监测质量,执行方案的一致性、样本采集和抽样方法的规范性、检测技术的准确性、资料收集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报告

9、与反馈的及时性、信息利用的有效性。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与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项目任务完成的质量、数量;完成技术培训与督导指导情况等。3、督导方式。督导和考评工作由市、县卫生和计生部门组织实施。县级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实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级卫生和计生部门。市级卫生和计生部门对所辖项目县(区、市)进行现场督导和考评。市级督导和考评结果书面报省卫生计生委地病处。省级对各市、县(市、区)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和考评,省级督导和考评报告将报国家卫生计生委。4、督导方法(1)对开展碘盐监测工作的项目县,现场评估中每县抽取开展碘盐监测工作的 2 个乡镇,每个乡镇

10、抽取 2 个监测村进行碘盐监测现场核查,并随机选择其中的 1 乡镇,开展病情监测现场核查,同时抽检全县 5的盐样、尿样检测结果进行复核。(2)对开展实施食盐监测工作的项目县,抽取开展食盐监测工作的 2 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 2 个监测村进行食盐监测现场核查,同时抽检全县 5的盐样进行复核。6(3)对开展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的项目县,现场评估中每个县至少抽取 1 个监测村进行现场核查,并对其末梢水样测定结果进行随机抽检复核。(4)对开展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的项目县,现场评估中每个县至少抽取 2 个监测村进行现场核查,并对其末梢水样测定结果进行随机抽检复核。5、督导时间。2015 年 11 月 15

11、日前完成市级督导,2015 年12 月 30 日前完成省级督导。(二)有关要求1、各地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提高项目执行能力,严格按项目要求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2、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受检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3、各地要完整保存项目实施中的原始资料,包括记账凭证原件、支出证明材料、采购验收记录、物资分配及发放记录等与项目资金支出相关的资料。4、项目工作完成后,各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将项目总结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执行进度和项目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评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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