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 2016 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编 制 说 明一、编制依据1、指导目录编制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出发点,确定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主导方向。2、指导目录在分析我省现有人才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状况及人才培养能力,并广泛征集人才需求信息,认真听取有关产业、行业、地区、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重点产业、行业、领域、项目、学科及自贸区、山区和欠发达地区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情况,提出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指导性意见。
2、二、编制原则1、突出指导性。 指导目录的编制,旨在为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向、流量的宏观指导提供依据。通过编制指导目录,提供紧缺急需人才需求信息,引导海外和省外人才以多种形式向我省紧缺急需人才的重点产业、行业、领域、项目、学科及地区流动。尤其要进一步引导人才向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和自贸试验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流动。2、体现科学性。 指导目录坚持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不同产业、行业、领域和岗位的不同情况以及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特殊技能等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提出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原则条件要求。3、把握差异性。 指导目录根据我省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情况和山区、欠
3、发达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际困难,在把握引进人才的条件方面注意因地制宜,体现对山区、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厦门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才需求情况,自行制定指导目录。其他设区市可补充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指导目录。4、注重实效性。 指导目录立足当年,适度超前,每年度制定、发布一次。各用人单位可依据指导目录,结合实际需求提出引进人才认定申请。根据闽委发2004 11 号和闽政办 2005173 号等文件精神,各 级政府 对依据指导目录引进的人才,按每人每月 800 元标准逐年发放 5 年生活津贴(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由省级
4、财政全额拨补);各类企业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由企业负责发放,其支出作为工资项目按现行有关规定给予税前扣除;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享受闽委发 200010 号、 200411 号和闽政管综2006183 号文件规 定的引进人才住房 补贴等优惠待遇。三、编制体例指导目录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包括:产业或行业、主要涉及领域、主要涉及岗位、专业要求、条件要求、地区导向等六大栏目。1、产业或行业:指紧缺急需人才分布的重点产业或行业,共 26 个。2、主要涉及领域:指某产业或行业紧缺急需人才涉及的主要领域,共 83 个。3、主要涉及岗位:指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紧缺急需人才涉及的主要岗位,共 214 个。4、专业要求:指某产业或行业、某涉及领域紧缺急需人才所要求的专业,共 932 个。5、条件要求:指某产业或行业、某涉及领域、专业紧缺急需人才的学历、职称、能力、业绩、工作经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水平、年龄等方面的相关条件要求。6、地区导向: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需求相对集中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