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主要职责2 机构设置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三公” 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主要职责(一)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 1958 年,是粤西地区最早的精神专科医院,为茂名市卫计局直属国有非盈利性及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担负着茂名地区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科研、教学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等社会职能。二、机构设置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设置 1 个分院 2 个门诊部;开设精神科、临床心理科等住院病区 7 个,精神康复中心 1
2、个,开放病床 600 张;9 个职能科。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员编制250 人、实有在编在岗职工 201 人,离退休人员 80 人,其中财政供给人员 50 人。车辆实有数 7 辆。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一、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6 年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收入预算 130.78 万元,比上年减少 9.14 万元;支出预算 130.78 万元,比上年减少 9.14万元。二、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6 年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三公” 经费预 算安排 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 0
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6 年,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政府采购情况2016 年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安排 0 万元。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共有车辆 7 辆,其中:救护车 3 辆、面包车 1 辆、轿车 1 辆、大客车1 辆、多用途货车(的士头)1 辆。六、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2016 年,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如下: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 100%;对比上年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本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专业性名称做如下解
4、释:(一)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二)预算经费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需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
5、入等。(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注: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增加对专业性较强名词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