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 “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 年“道路运 输平安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交发201722 号)要求,为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 “管行 业必须管安全、管 业务必须 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落 实“ 企业主体责 任、部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问题与需求导向,坚持安全发展、强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的
2、落实执行,突出本质安全管理,切实解决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目标任务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 输平安年” 活动,努力 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营运驾驶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大幅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行业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 责任” 有效落 实,班线客运、包车客运、超长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事故起
3、数和死亡人数显著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活动组织2017 年“道路运 输平安年 ”活动由交通、公安、安 监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各县区运管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配合联动扎实开展好“道路运输 平安年” 活 动。四、活动内容(一)抓好政策法规宣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全力推动落实到位。各县区运管所、局属相关科室要继续认真组织宣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7 6 号,以下 简称记分办 法
4、)以及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安办201722 号)等政策法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精神 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贯彻落实到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中,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区运管所、局属相关科室按照“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三个必须”要求,不 继织 密织紧安全生产责 任网。各县区运管所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DB51/T2242-2016 ),进一步健全落实包括分公司和子公司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
5、排查治理。各县区运管所、局属相关科室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运管函2016 20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广运管函 2017114 号)和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 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17 25 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关键设施设备、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要积极推动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
6、患且无法及时整改的企业,依法实行停运停业整顿、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 单” 曝光制度。4.加强科技兴安,加大科技投入。要鼓励运输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成果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要加强安全政策研究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安全等方式方法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二)加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素质。5.加强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继续教育工作。各县区运管所要结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
7、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交办运 20171 号)要求,组织驾驶员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强化提升驾驶员的职业道路德水平和安全意识。6.严厉查处客货运输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运管所要加强客货集散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超越许可事项营运等违规行为,强化对客运驾驶员的动态管控,全面贯彻落实客运驾驶员“ 六 严禁 ”(严禁超速、超 员、疲劳驾驶 、不按规定时间运行、站外揽客私拉乱跑、故意损毁屏蔽卫星定位监控)。对违反“六 严 禁” 规 定的,发现 一起,处理一起,要督促运 输
8、企业加强违规驾驶员教育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7.加强客运企业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区运管所要督促指导客运企业以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典型案例,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应对车辆前方出现紧急状况、车辆爆胎、制动失效等突发问题的防御性驾驶技能,以及应对处置客车起火、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每位客驾驶员应当接受不少于 1 次的应急驾驶技能和应急演练培训,培养驾驶员牢固树立乘客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驾驶员能够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及时发现险情,及时疏散乘客逃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驾驶员教育与
9、培训档案。8.建立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各县区运管所,局各相关科室自 6 月 1 日起,要按照记分办法,各司其职,做好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工作,要在从业资格证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的场所,向每位驾驶员发放记分办法单行本,并将记分办法作为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对被记满 20 分和被公安机关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 12 分的,以及通过其他部门发现的驾驶员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要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重新核发从业资格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进一步提升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推进道路运输车辆标准化。9.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
10、理。各县区运管所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做好运输车辆使用、维护修理、检测评定工作,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保障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10.继续开展“安全带 生命带”专项活动。一要在客运站、客车上循环滚动播放安全带生命带 宣传片,提升乘客主动佩戴、乘车全过程佩戴安全带的意识。二要落实责任。道路企业要督促驾驶员引导乘客系好安全带。三客运站要加强出站车辆检查,一旦发现驾驶员和旅客未系好安全带应禁止客车出站。安全带损坏的客车,要及时修复。四要加强安全带安装使用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站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
11、带安装使用相关规定。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情况,发现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提醒纠正。11.继续推进客车应急锤更换工作。各县区运管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6148 号)要求,督促道路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及时与客车生产企业对接,2017 年 6 月 30 日前,9 米及以上单门全封闭式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2017 年底前,所有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12.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实行接驳运输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接驳
12、运输要求,认真落实接驳运输实施方案,规范接驳运输行为、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的管理。非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 号)要求,制定中途停车休息方案,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 2 时至 5 时停车休息,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 2 时至 5 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企业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13.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把好客运源头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客运站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 2012762 号),
13、对于安全例 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排班发车;对于不满足“六不出站” 要求的客 车,要立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不得放行,并安排好顶班客车,不能影响车上旅客出行,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二是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客运站要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驾驶员要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接受乘客监督。三是认真做好交通运输部客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行业标准的宣贯,进一步规范客车下置行李舱允许载货的种类范围和重量,以及检查程序,防止行李舱超载和装载危险货物。14.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监管,推进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做到精细化管理。包车客运企业要组织驾驶员
14、熟悉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发车前由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对途经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包车客运任务,要安排适当的车型和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二是要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全面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凡是没有按规定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不得开展包车业务。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包车客车。各县运管所要会同公安、旅游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没有合法包车标志牌、超范围经营的包车客车。15.强化农村客运联合监管,完善联合审批机制。各县运管所要报请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同意,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并认真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共同制定农村客运班线通
15、行条件审核细则,联合开展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关匹配情况等审核工作,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依据。要组织农村客运企业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进行排查,不满足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消除安全隐患。(五)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监管。16.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源头监管。涉及危险货物托运、充装的企业和单位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托运及充装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托运或充装危险货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与合同不相符、危险特性不明确
16、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随车装备不完备、卫星定位终端不在线、随车证件不齐全、货物装载不合规的车辆发车。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使用电子运单,强化运输过程监管。充分发挥电子运单在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监管和过程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各县区运管所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依法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落实相关规定。17.完善市场准入和异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营运和监管盲区。各县、区运管所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设定的企业、单位准入条件进行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要按照“谁许 可,谁负责” 的原则 ,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具有合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在异地正常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地
17、运管部门应当接受备案申请,并纳入当地的安全监管;对长期异地经营、又不到经营地运管部门备案、也不接受车籍地运管部门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吊销经营资质。18.进一步强化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各县区运管所要按照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中开展道路货运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运管函2017112 号)要求,认真开展 12 吨以上重型货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严把货运许可关,突出治理车辆及驾驶员脱管漏管、车辆卫星定位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坚决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货运企业建立和落实车辆维护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六)进一步推进联网联控制度建设和应
18、用。19. 各县、区运管所 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控,定期对辖区“ 两客一危” 车辆动态监 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动态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动态监控有效发挥作用,要大力推进联网联控系统与运政、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旅游包车信息管理等系统结合,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的相互促进与融合,增强综合监管和服务能力。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企业实施动态监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控工作内容和流程、违规行为的闭环处理、监控数据的统计分析、终端设备和平台的维护等要求,提高系统的应用水平,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断”。要
19、 强化重点 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监督考核,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开展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以考促用,提升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水平。严把车载终端质量关,建立运营服务商服务质量评价及监督制度,将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技术服务不到位、维护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动态监控需要的运营服务商清退出市场。 20.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运管所要在辖区客运包车及省际、市际、县际班线客车上推广运用道路运输“安全与服务”微信公众号,运用“ 安全与服务” 微信公众平台,逐 线、逐班、逐车建立乘客体验型服务评价机制;制定出台客运车辆严重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吸引和鼓励乘客参与运输全过程的监督与评价。对“12328”、微信平台、信访、媒体曝光等渠道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严格处罚。要在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开辟专栏,表杨诚信安全运营的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曝光事故违法多、群众投诉多的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对发生死亡事故的,还要公布驾驶员培训、考试和车辆登记、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