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流通企业税务规划与风险管理重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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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汽车流通企业税务规划与风险管理重点目 录2009年度重要税收法规回放与解析 1以案看汽车流通企业财税管理 2增值税的核算与税务规划重点3营业税的核算与税务规划重点4企业所得税核算与税务规划重点5Date 2石家庄经济学院 焦东瑞2009年度重要税收法规回放与解析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契税房产税Date 3石家庄经济学院 焦东瑞目 录其他税种的税务规划重点 6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的纳税筹划重点7销售与收款业务循环的纳税筹划重点8企业重组业务的纳税筹划重点 9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总结与回顾 10Date 4石家庄经济学院 焦东瑞增值税主要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 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8 107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 9号 Date 5石家庄经济学院 焦东瑞增值税主要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 国税发 2009 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 2009 8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

3、题的通知财税 2009 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9 585号Date 6石家庄经济学院 焦东瑞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前购进的生产设备,能否在 认定后补开 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 ? 发布日期: 2009年 06月 23日回复意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的通知(国税发 2006156号)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法规的

4、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Date 7石家庄经济学院 焦东瑞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法规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中专用品的;(二)未按照法规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法规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法规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法规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法规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 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 处罚。 ”Date 8石家庄经济学院 焦东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

5、细则 的通知(国税发 1993157号)规定:“ 第四十九条 下列行为属于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一 )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二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三 )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四 )自行填开发票入账;(五 )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Date 9石家庄经济学院 焦东瑞根据 (国税函 20081079号 )规定:“ 三、 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根据上述规定, 贵公司在小规模纳税人时购入的生产设备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补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前的购进的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未按照法规规定取得发票,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 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取得不符合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认证通过后,也不得抵扣进项税。国家税务总局 Date 10石家庄经济学院 焦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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