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大纲1.授课专业:建筑学、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风景园林设计及相关专业2.学时安排:每周3课时,18周,共54课时3.教学目标:(1)掌握从古代至今外国历史上出现的种种代表性的建筑、建 造活动、建筑思想、著名建筑师等各种建筑成就,识别各 种时期的建筑特征,剖析形成这些建造活动与建筑成就的 社会、宗教、经济、文化与科学技术的影响因素。 (2)从理论与历史的阅读中来认识建筑的本质,识别建筑语 言,使学生形成对功能、空间、形式、秩序、文脉和建 构等建筑语汇的深层认识,加深对建筑文化现象的理解。 课程教学大纲3.教学目标:(3)培养学生形成关于建筑历史与传统关系的基本观念,领 悟历史不是目的,学习历史是为了从历史中掌握影响建 筑发展和变革的因素,从传统中梳理出建筑的合理内核 加以继承和发展,沿革与当今时代脉搏不相合拍的内 容,首先从理论上来探索影响未来建筑之路的方式。4.教学形式: 讲课为主,大量幻灯、多媒体图像与参考文献配合,可适当 安排主题性讲座和课堂讨论;课外作业除本教材上的习题 外,可根据具体教学要求和目标布置学生进行历史建筑抄绘、 文献阅读以及论文写作。课程教学大纲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