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杯” 答辩评分标准1. 原创性:(满分 20 分)参赛项目应当由在校学生独立构思、设计和制作。如其项目核心内容均为学生原创则该项评分为满分 20 分,如在答辩过程中发现其部分,或者较多项目内容是由教师代为完成,则应当扣分。(每 10%的非原创部分扣除 2 分,直至扣完)2. 创新性:(满分 30 分)项目成果应当新颖创新,在申报前无相同成果公开发表。如发现类似成果且发表于该项目之前,则依据相似度决定该项目创新性得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如项目申报前无相同成果公开发表,则该项评分从 20 分起评,视其研究思路和最终成果的创新性确定其最终分数。3. 实用性:(满分 30 分)参赛项目应当具有实用性,或有潜在的市场前景。同时参赛项目的成果以及设计原理应当明确可靠,能够在现场实现预期效果。该项评分基于其项目实用性,市场前景,以及可行性综合给出,满分为 30 分。4. 答辩表现:(满分 20 分)参赛项目在答辩时语言表述条理清晰,重点明确,对评委提问的作答准确可信。参赛项目按预期计划完成的成果、模型或作品。综合以上两点,给出该项评分,满分 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