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呼和浩特职业院(专业名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高职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务必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二、修业年限我院职业教育修业年限为 3 年;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修业年限为 5 年。三、职业面向须作说明所属专业大类及所属专业类应依据现行专业目录;对应行业参照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主要职业类别参照现行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 ;根据行业企业调研,明确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四、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和国家对人才培
2、养的有关总体要求,对接行业需求,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凸显我院办学思路特色,紧抓专业重点。务必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的要求融入其中。所属专业大类(代码)所属专业类(代码)对应行业(代码)主要职业类别(代码)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说明具体参考以下表述,结合专业实际研究确定。(一)培养目标(二)培养规格由素质、知识、能力三个方面的要求组成。在素质方面,对照以下总体要求,并结合专业特点研究确定。在知识、能力方面,对应人才培养目标,对照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和通过企业调研、职业能力分析提出的有关具体要求,研究确定并分条目列举。1.素质2.知识包括对公共
3、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的培养规格要求。3.能力包括对通用能力和专业技术技能等的培养规格要求。五、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必须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程和公共任选课程。(一)必修课程1.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由相关二级学院(部)完成,需按公共课及超市管理(补充)规定执行。2.专业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5-8 门专业核心课程,并明确教学内容及要求。专业课程设置要注重引导和体现理事一体化教学。实践性教学环
4、节主要包括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应依据国家发布的有关专业定岗实习标准,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好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二)选修课程1.专业限选课程不改变总学分的情况下可根据专业方向设定的课程。2.公共任选课程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够 5 门任选课程,即学院开设的超市课,包括公共艺术类课程和体育 3。公共艺术类课程包括艺术导论 、 美术鉴赏 、 书法鉴赏 、音乐鉴赏 、 戏曲鉴赏 、 戏剧鉴赏 、 舞蹈鉴赏 、 影视鉴赏学生必须选择其中一门学习。体育 3 包括足球 、 篮球 、 排球 、 羽毛球 、 健美操 、武术等,学生必须选择其中一门学习。(二)选
5、修课程1.专业限选课程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 5-8门专业核心课程,并明确教学内容及要求。专业课程设置要注重引导和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应依据国家发布的有关专业顶岗实习标准,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好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六、学时安排学时安排应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各类课程学时的科学合理分配;可根据专业特点与相关行业生产特点灵活设置。学时要求:每学年教学时间
6、不少于 16 周,包括考试与阅卷。总学时数约为 2500-2600,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 24-30 学时计算。每学时不少于 45 分钟。学分与学时的换算:总学分一般不少于 140 学分。军训、入学教育、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教育)等,以 1 周为 1 学分计。理论教学(包括课内实验) 、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原则上按 16 学时折算一个学分;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原则每周折算一学分。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是 0.5 分。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 25%。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内容和总学时数。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 10%。学生顶岗实习一般为 6 个月,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七、教学进程总体安排科学编制教学计划进程表。附件 3XXX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进程表八、实施保障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质量管理等方面,应满足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的要求,应该满足教学安排的需要,应该满足学生的多样学习需求,应该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一)师资队伍(二)教学设施1.校内实训条件2.校外实训条件(三)教学资源(四)教学方法。(五)教学评价。(六)质量管理。九、毕业要求本专业毕业学分要求为学分,其中必修课为学分,实践教学周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任意选修课 10 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