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相关法规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 医药行业设备管理基础工作标准 卫生事业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暂行)2005 年9 月26 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设备管理活动,提高设备管理现代化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所从事的设备规划、设计、制造、销售、购置、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处置等项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与生活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四条 国务院设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对本系统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行指导和管理。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设备管理行业的全国性、地方性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