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外投融资外汇政策解答一、境外投资政策政策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汇发200930 号)1.什么是境外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通过设立(独资、合资、合作)、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包括现汇、实物、无形资产、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出资。2.境外直接投资业务基本流程?3.在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手续前,是否可以汇出资金支付境外投资相关费用?经外汇局审批同意,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设立项目或企业前,可以向境外支付与境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费用。但是境内机构自汇出前期费用之日起个月内仍未完成境外直接
2、投资项目核准程序外经贸局审批外汇局审批 银行汇出资金每年参加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的,应将境外账户剩余资金调回境内。4.境内机构是否可以使用国内外汇贷款进行境外投资?境内机构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进行境外投资。5.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使用资本金进行境外投资?可以。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自有外汇资金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等账户内的外汇资金。6.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境外投资如何办理记?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由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局分别向相关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并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7.境外投资资金不从境内汇出,
3、是否还需办理登记手续?需要办理。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以及其所投资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留存境外,用于设立并购或参股未登记的境外企业的,应就上述直接投资活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8.境外投资企业发生变更如何办理手续?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境内机构应就上述变更情况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长期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担保等不涉及资本变动的重大事项的,境内机构应就上述重大事项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备案手续。9.境外投资企业注销如何办理手
4、续?境内机构持有的境外企业股权因转股、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等原因注销的,境内机构应在取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 60 天内,凭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注销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10.境外投资企业注销后所得资金如何汇回境内?境内机构因所设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汇回境内,必须先开立资产变现帐户,再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入账经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相关规定核准。11.境外投资企业产生利润汇回境内是否需要外汇局审批?不需要。境内机构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12.境外企业是否可以返程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的境外企业
5、可以返程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一是经批准的境外项目仍有效运转,并且未脱离其批准的经营主业;二是境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持续经营满三年。二、境外放款政策政策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 号)1.什么是境外放款?境外放款是指境内企业(金融机构除外,即放款人)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为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即借款人)提供直接放款的资金融通方式。通俗的讲,境外放款就是指境内母公司将资金借给境外子公司的行为,具体方式可以是母公司直接放款,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做委托贷款。2.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进行境外放款? 境内企业要进行境
6、外放款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均已足额到位;(2)放款人与借款人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发现外汇违规情节;(3)放款人历年的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均经国内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且参加最近一次境外投资联合年检评级为二级以上(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4)经批准已从事境外放款的,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外放款运作正常,未出现违约情况。3.境外放款的额度如何核定?境外放款实行余额管理,放款人境外放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的 30%,并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办妥相关登记手续的中方协议投资额。如企业确有需要突破上
7、述比例的,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集体审议通过。4.企业如何获得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放款?放款人可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资金以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外币资金池资金向借款人进行境外放款。5.境外放款资金是否可以通过普通账户跨境收付?所有境外放款的资金必须经境外放款专用账户汇出境外,还本付息资金必须汇回其境外放款专用账户。放款人需凭境外放款核准文件在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6.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放款资金怎么办?放款人申请展期、放款人可将境外放款转为股权投资。注意放款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个月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展期申请或转股申请。7.企业办理境外放款资金汇出业务流程? 三、对外担保政策
8、政策依据:1、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人民银行 1996 年第3 号令)2、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7 汇政发字第 10 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提供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外汇局放款额度审批银行开立账户、资金划转入账 外汇局资金汇出审批银行汇出放款资金(汇发201039 号)1.什么是对外担保、融资性对外担保、非融资性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是指境内机构(担保人)以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形式,向境内外机构(担保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境内外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担保人履行义务或者由受益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将抵押物、质物折价拍
9、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行为。 (注:担保受益人或被担保人任一方在境外即属于对外担保范畴)融资性对外担保,是指担保项下主合同具有融资性质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借款、债券发行、融资租赁等提供的担保。非融资性对外担保,是指除融资性对外担保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担保、项目完工责任担保、招投标担保、预 付款担保、延期付款担保、货物买卖合同下的履约责任担保。2.对外担保中的被担保人有何限定?银行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可以不受与境内机构的股权关系、净资产比例和盈利状况等限制。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应当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者境内机构按照规定境外投资程序在境
10、外设立、持股或间接持股的企业。企业提供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可以是担保人按照规定程序在境内外设立、持股或间接持股的企业。3.银行对外担保应如何办理?银行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实行余额管理,在余额指标范围内自行办理对外担保;每年度各法人银行机构向属地外汇局提出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申请,属地外汇局汇总并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银行提供非融资性对外担保无指标限制,可自行办理。4.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外担保如何办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外担保以外汇局逐笔核准为主。对外担保笔数较多、内部管理规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其提供对外担保(包括融资性和非融资性担保),可以法人为主体向属地外汇局申请余额指标,
11、属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在核准的范围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可自行提供对外担保。5.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对相关财务指标有何要求?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时,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15%;被担保人的净资产数额应为正值,过去 3 年中至少有 1 年实现盈利(资源开发类等长期项目过去 5 年中至少 1 年盈利)。被担保人成立后不满三年(一般企业)或五年(资源开发类企业)的,无盈利强制性要求。6.对外担保履约如何办理?银行对外担保履约,可以依法自行办理,其对外担保履约资金可以来源于自身提供的外汇垫款、反担保人以外汇或人民币形式交存的保证金,或者发生债务违约后反担保人支付的款项;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除外)和企业对外担保履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逐笔核准,其办理对外担保履约时可以购汇。7.融资性担保项下的资金能否调回境内使用?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的,担保项下资金不得以借贷、股权投资或证券投资等形式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调回境内使用。境内担保人或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内的母公司应当监督被担保人取得的资金用于被担保人在境外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