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知识竞赛题1、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答: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3、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答: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4、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守哪些原则?答:适
2、当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原则、权力救济原则、文明执法原则。5、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答:(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6、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什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答:(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7、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
3、取哪些措施:答:(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行政许可的概念是什么?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9、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哪些?答:(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10、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该遵循什么原则?答: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1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对哪些规定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答:(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12、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如何处理?答:(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3、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应当怎么处理?答: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
5、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条件有哪些?答:1、当事人在公告规定的不拆除2、当事人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诉讼1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答:(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16、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
6、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金怎么样计算?答: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18、什么情形下,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9、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该实行哪些制度?答: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
7、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20、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1、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答:(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22、证据的种类有哪些?答:(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23、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事项?答: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
8、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决定。24、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哪些情形之可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答:(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25、什么是人民防空?答:是指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空袭后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26、人民防空的性质?答: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27、人民防空的
9、内涵?答:一是和平时期围绕战时防护需要而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所采取的相关准备措施和行动,即人民防空建设。二是战时为防御敌空袭的需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所采取的战术、技术措施和行动,即人民防空斗争。28、人民防空的任务?答:1、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2、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3、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28、人民防空的措施?答:一是群众采取的自我防护措施,通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熟悉和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等,达到自救互救、自我保护的目的。二是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的集体防护措施,主要是指按照人民防空要求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建立完善的指挥、通信和警报系统,
10、组建群众性的防空专业队伍等。30、公民的人民防空权利?答: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主要包括防空袭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需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个人投资人防建设享受国家或城市规定的优惠政策等权利。31、公民的人民防空义务?答: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需依法履行人民防空义务。主要包括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接受人民防空教育、训练,开展相互救助等义务。32、什么是核武器?核武器是指利用能自持行进的核裂变或核聚变反应释放的能量,产生爆炸作用,并具有大规模杀伤破坏作用的武器的总称。核武器包括核弹头、核弹头运载工具及
11、其他部分。33、核武器的杀伤破坏作用?答:核武器的杀伤破坏作用主要是: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和放射性沾染等五种。34、什么是化学武器?答:化学武器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从狭义上讲,化学武器是指在战争中使用的有毒的化学物质,即军用毒剂;从广义上讲,它还包括装填有毒剂或毒剂的组分的化学弹药及投射工具,如装有毒剂的炮弹、航弹、火箭炮弹、导弹、地雷等,统称化学武器。45、化学武器的特点?答:1.中毒途径多。2.杀伤范围大。3.作用时间长。4.主要杀伤人员。5.制约因素多。47、什么是化学事故?答:化学事故是指有毒物质或化学危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由于人认为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泄
12、漏、污染或爆炸,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48、化学事故的类型?答:1.按有毒物质污染的主要对象分类,可将化学事故分为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和地面(物体)污染三类。2.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类,可将化学事故分为特大、重大和一般化学事故。49、化学事故的特点?答:1.突发性强,毒害物泄漏量大。2.波及面广,毒害范围大。3.伤害形式特殊,对人员危害大。50、什么是人民防空工程?答:人民防空工程,是保障战时人员和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需要而修建的地下建筑,简称人防工程。51、人防工程的分类形式主要有哪两种方式?答:1.按战时功能分为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
13、程。2.按构筑形式可分地道工程、坑道工程、掘开式工程。52、人民防空工程的战时效能?答:保护人员、物资、装备不被杀伤和破坏;保证人员战时掩蔽与机动;保障指挥、通信、救护和生产等在有防护能力的条件下进行;为城市防卫作战提供必要条件。53、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利用?答:人防工程不仅在战时能发挥其防护效用,在和平时期的利用率越来越高,凸显出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可以缓解城市地紧张和交通拥堵的状况;用于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及其他服务项目,为城市人民生活提供服务。54、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设施?答: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施主要由工程密闭、滤毒通风和洗消等三类设施构成。它是人防工程的特殊
14、设施,人防工程依靠这些设施起到防护作用。55、战时人防工程使用的一般程序?答:当听到空袭警报后,人员应迅速进入人防工程内,采取自然通风或清洁式通风。当发现敌使用核、化、生武器时,则应迅速地停止风机,关闭风管阀门,并禁止人员出入,采取隔绝式防护。56、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答:(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57、当事人有哪些情形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答:(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
15、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58、什么情况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答: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或者修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建设单位必须按应建建筑面积和规定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就近易地修建。59、新建民用建筑必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要求?答: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的分级管理权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并按
16、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修建。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60、什么叫做行政执法过错?行政执法过错,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经法定程序确认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61、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什么原则?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及时,实事求是,有错必究,错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62、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有下列
17、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追究责任:答:(一)行政执法过错情节显著轻微,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64、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答: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64、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关、人事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有哪些情形,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答:(一)故意隐瞒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或者发现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而不立案追究的;(二)故意加重或者减轻责任人责任的;(三)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送的。65、
18、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怎样区分责任?答:主办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他人员承担次要责任;不能区分主次责任的,共同承担直接责任。66、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执法过错情节显著轻微,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67、什么是行政执法证件?答:行政执法证件系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表明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享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赋予的权力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资格证明。68、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
19、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69、说一下依法行政的重要地位。答: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2、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3、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点。70、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法治政府应当是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应当是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应当是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应当是责任政府。71、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便民高效、诚实守信、权责一致。72、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职权法定原则、责权一致原则、行政过错和行政惩处相适应的原则、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73、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
20、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金怎么样计算?答: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序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73、被许可人存在哪些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21、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75、对哪几类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答: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用房,减半收取。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4.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的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74、人民防空的战略意义?答:城市建设与人民防空建设相结合,可以提高城市的总体防护功能;可以增加地面建筑的抗震能力,减轻灾害破坏程度;可以缓解城市人口密集
22、、地面交通拥挤的矛盾;可以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是现代化城市建设必然要求。75、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合理行政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答、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2、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3、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4、不得任意迟延或不作为。76、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答:(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7
23、7、哪些情形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答:(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78、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应当载明哪些事项:答:(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79、 行政强制法规定存在哪些情形,应当终结执行?答:(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
24、务承受人的;(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三)执行标的灭失的;(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80、 行政强制法规定存在哪些情形,应当中止执行?答:(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81、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哪些材料?答:(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
25、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82、 行政强制法规定代履行应当遵守什么规定?答:(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83、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6、答:(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84、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金融机构有哪些行为之一的,由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答:(一)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的;(二)对应当立即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不冻结或者不划拨,致使存款、汇款转移的;(三)将不应当冻结、划拨的存款、汇款予以冻结或者划拨的; (四)未及时解除冻结存款、汇款的。85、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7、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哪些侵犯财产权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答: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86、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哪些情形,应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答: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87、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哪些侵犯人身权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答: (一)违法拘留或者
28、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88、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哪些情形,不视为行政执法过错?答:(一)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行政执法行为改变的;(二)不可抗力或者因紧急避险等其他特殊情况,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过错造成的行政执法过错;(四)行政执法依据错误造成的行政执法过错;(五)法
29、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89、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答:(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90、根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结果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给予职务调整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30、追究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处分建议书 。 行政处分建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责任人的姓名、单位、职务;(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事实和证据;(三)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给予职务调整的建议;(四)提出建议的机关和日期。91、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哪些行政许可证件? 答:(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92、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哪些事项提起的诉讼不予受理? 答:(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
31、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93、行政处罚的特征有哪些?答:1、行政处罚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是对特定对象所作的行政行为;3、行政处罚是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行为;4、行政处罚是具有制裁性质的行政行为。94、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95、行政诉讼具有哪些法律
32、特征?答:1、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2、行政诉讼的原被告是恒定的;3、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4、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96、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有哪些情形,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答: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9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2012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13、以下哪一个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D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
33、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98、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 C )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吊销许可证、执照 99、行政强制执行由( A )设定。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100、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 D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101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以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 )个月内。102、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103、暂
34、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 )104、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 ( )10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 )106、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107、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继续保持冻结直至做出决定止。 ()108、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109、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 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以外的行政处罚。110、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
35、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111、违法行为在( 二年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12、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11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B )行使。、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 、国务院 、人大常委会114、衡水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 1 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C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监督检查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115、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权“委托”给某一组织。根据这一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116、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D )A、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 C、责令停产、停业 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117、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对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而没有给予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