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对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如下:一、基本要求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者须取得三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者须取得四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取消证书合格期限。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一)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二)在计算机室、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中心等部门从事计算机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的;
2、(三)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四)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五)申报平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六)年满 50 周岁,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七)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八)申报评审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三、委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原则上按委托单位的要求执行。四、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对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水平要求
3、如下:一、拟申报评审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一)申报评审科研、卫生、工程系列 (我校还包括教师、实验、教育管理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 A 级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 B 级考试。(二)申报评审其他系列 (是指经济、会计、图书资料、新闻、出版系列)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 A 级考试,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 B 级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 C 级考试。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评各系列级别专业
4、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 60 分。(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A 级有效期为 6 年,B 级有效期为 5 年,C 级有效期为 4 年。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免试职称外语:(一)至申报年度 12 月 31 日以前,连续工龄满 30 年或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25 年的;(二)博士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三)具有国家认定的 1 年以上(含 1 年)留学经历的;(四)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五)近 6 年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 BFT) ,通
5、过中级(B 级)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通过高级(A 级)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六)近 6 年取得 TOEFL(托福)考试 550 分以上或者IELTS(雅思)考试 5 分以上或者 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1800 分以上的;(七)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经确认本人在著作中执笔 4 万字符以上的;(八)具备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具体条件之一的能力、业绩突出者;(九)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外语考试成绩已达到要求,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参加同一级别外语考试的;(十)申报平转相应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外语水平与申报评审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相同的;(十一)申报评审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四、至申报年度 12 月 31 日以前,连续工龄满 25 年或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20 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 45 分。五、申报平转其他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外语水平比照拟转系列级别的要求。六、委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外语水平要求原则上按委托单位要求执行。七、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对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八、除上述规定外,其他外语水平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