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 田 县 温 溪 镇 第 五 小 学 新 建 工 程 ( 一 期 )招 标 文 件招标序号:青建招 2018 第77 号招 标 人(盖章): 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 间: 2018 年 11 月 21 日备案单位(盖章): 2018 年 11 月 21 日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第 1 页目 录招 标 公 告 .2第一章 投标须知 .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7三、总 则 .8四、投 标 人 资 格 .9五、招 标 文 件 .10六、投
2、 标 报 价 .12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14九、开 标 .14十、评 标 .16十一、其他 .18十二、授 予 合 同 .18十三、工程结算 .19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22第三章 技术 规范 .61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65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98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98第七章 评标办法. 99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第 2 页 招标代理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6756660招 标 公 告招标序号:青建招 2018第77号一、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的建设项目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已经主
3、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17135 号,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二、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三、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青田县温溪镇洲头垟区块。(2)建筑规模:总投资为 189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 39631.2,其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8119.9(地上 24479.9,地下 3640),食堂建筑面积 5599.6,宿舍建筑面积5783.1,门卫室建筑面积 128.6。(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室外附属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4)工期要求: 800 日历天(5)招标
4、控制价: 12960.7364 万元(6):质量要求:合格。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要求投标人是 2018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房建类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
5、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2、2018 年 11 月 21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 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
6、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许莺飞,联系电话:0578-6756660。七、其他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班子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
7、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青田县温溪镇洲头垟区块下村 128号 地 址:青田县月里湾小区 28幢 6号 3楼联系人: 周安 联 系人: 许莺飞 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第 3 页 招标代理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6756660电 话: 0578-6505933 联系电话: 0578-6756660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8 年 11 月 21 日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前附表一 工程名称 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建设地点 青田县温溪镇洲头垟
8、区块招标联系人 许莺飞 电 话 0578-6756660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室外附属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要求投标人是 2018 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房建类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4
9、、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建设规模 见工程概况 质量要求 合格。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招标工期要求 800日历天工程招标控制价 12960.7364万元其中暂估价: 1303.2699万元,暂估价(包括农民工工伤保险、税金): 1436.1773 万元;暂列金额: 561.0708 万元,暂列金额(包括税金): 617.1779 万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评标基准价范围 招标控制价下浮 5.0-9.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投标文件份数 上传交易平台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与
10、上传交易平台一致的纸质标书一份,并随身携带与加密电子标书一致的无加密标书备用。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第 4 页 招标代理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6756660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开标大厅地址: 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 101号 接收人: 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 (招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12 日 9 时整。开 标 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 9 时整。地点: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 开标大厅评标办
11、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前附表二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 5 % 合同签订前缴纳质量未达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的 30 %未履行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 20 %未履行工期承诺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 30 %1其中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 20 %2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按丽水市、青田县有关规定执行3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 后 5 天内工期提前、延误(1)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 / 元/天 (2) 工期提前奖励限额 履约保证金的 / %(3)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2000 元/天 4(
12、4)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履约保证金的 30 %5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2.5 %6 优质工程奖 按文件规定7 标化工地奖 按文件规定8 安全文明施工费9 农民工工伤保险金详见招标文件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第 5 页 招标代理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675666010 重新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的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前附表三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
13、事项 备注1 资格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连续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b、 投 标 书 中 拟 定 的 项 目 经 理 持 项 目 经 理 证 书 原 件 和 有 效 身 份 证 原 件 参 加 。详见招标文件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
14、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证);e、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 类证);f、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免缴卡;g、项目班子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确保能进行二维码扫描);h、省外企业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I、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评标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注: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上二维码能扫描;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B 类证、C 类证可在“浙江政务网”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打印件上能扫描二维码。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4
1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交纳事项:1、金额:捌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函 1)投标保函方式,保函必须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不接受专业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必须明确以下内容:保函开具对象为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保函有效期不少于 90日历天。在保函担保有效期内,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担保方在收到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担保人应对出具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
16、责,如违规担保或出具虚假保函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关责任。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第 6 页 招标代理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67566602)其他方式:银行汇票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账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 开户行行号:402343200258 账号:201000013802556 银行汇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开具。3、提交:1)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2) 采 用 银 行 汇 票 方 式 的 由 招 标 人 或 委 托 的 招 标 代 理 工 作 人 员 初 步
17、 审 查 并开具 “银 行 汇 票 收 讫 单 ”。4、 退 还 :1)除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予以退还;2)除不产生存款利息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他投标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退还存款利息5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标文件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1 发布招标公告 2018年 11 月 21日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网络下载: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 现场踏勘和答疑 自行前
18、往 项目所在地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天提交方式: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同时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异议(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异议)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实 质性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 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络下载: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工程招标控制价投诉 时间 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5日内 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投诉8 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同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至: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9 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前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第 7 页 招标代理
19、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675666010 开标时间 同前附表一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11 预中标公示 公示 3日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2 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或投诉处理结束后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招标结果。13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日内 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1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按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规定退还。注:后面与前附表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三、总 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2、招标人(建设单位):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3、工程地点:青田县温溪镇洲头垟
20、区块。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18】140 号。5、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县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6、工程规模:总投资为 189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 39631.2,其中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8119.9(地上 24479.9,地下 3640),食堂建筑面积 5599.6,宿舍建筑面积 5783.1,门卫室建筑面积 128.6。7、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室外附属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8、现场条件:(1)、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2)、三通一平情况: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3)、现场交通条件:
21、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4)、其它 : / 。9、工期要求:招标工期为 800 日历天。工期计算起止日期: 详见合同 。10、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11、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J375-2013)。12、其他:(1)、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证按期完成工程任务,不得有任何理由拖延施工工期,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招标人有权进行警告、罚款、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第 8 页
22、招标代理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6756660直至解除施工合同。(2)、工程量清单中以暂估价报价的,业主有权自行确定品牌、厂家、价格等。若单项材料合价超过 100万元的,业主有权自行依法进行公开招标。(3)、本工程部分材料及设备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施工时必须选择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且须经业主同意方可采用,否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二)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三)本工程招标 不允许 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四)总承包管理约定总承
23、包服务费:发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总承包人协调和配合发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招标人向总承包人支付相应的专业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用,本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为发包专业工程造价的 4%。招标人对铝合金门窗(含推拉窗、固定窗、平开窗、门联窗、纱窗、百叶窗、推拉门)、外墙涂料(含真石漆涂料、仿面砖真石漆涂料)、室外浮雕和雕塑等暂定价项目在施工期按规定通过货物招标形式确定供应商,总承包管理需承诺履行以下义务:1、统一向投标人领取专业工程施工图纸并提供给分包单位。2、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
24、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进行审核、汇总、整理归档。3、向分包单位提供已有脚手架设施、材料堆放地、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向专业工程单位另行收取,无计量装置的按照定额量估算收取)、临时场地、解决安全文明设施、施工所需的工作面、现场,指定垃圾堆场。4、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并承担连带管理责任。5、参与分包单位的专业工程交竣工验收。6、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7、按
25、分包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8、本工程后续如有国家法律规定需有分包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四、投 标 人 资 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要求投标人是 2018 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房建类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
2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青田县温溪镇第五小学新建工程(一期) 第 9 页 招标代理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786756660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7、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六)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前附表规定所需提交的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七)资格评审方式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五、招 标 文 件(八)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根据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必须经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有效。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九)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1、本工程 设立 不设立 工程招标控制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