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提供 2015 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补充申请材料的通知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 ,各中央在沪企业,各市属集团公司,各有关行业协会:接工信部通知,请首次参加申报 2015 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除提供申请表外,现需要补充提供申报材料,具体清单如下: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013-2014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2014 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 2013-2014 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独立的
2、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 ;5.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6.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9.其他有关材料。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工业设计企业) ;2.工业设计企业 2013-2014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设计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业务服务业绩、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6.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9.其他有关材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 5 月 12 日联系人:汪洋、庄培;电话:23112718、23119427;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