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 通知教基200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师范大学:为进一步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推进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现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从2001年9月起试行,并就贯彻实施纲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纲要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以下简称规程)制定的,是指导广大幼儿教师将规程的教育思想和观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指导性文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纲要的实施工作给予充分重视,认真抓好。要积极利用多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纲要,使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幼儿家长以及社会人士都能了解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认真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教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学习和理解纲要,以有效地依据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根据儿童发展的实际需要,制订教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