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正确、有效和快速地控制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证员工生命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是指与公司有管理关系的部门组合。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包括对外承、发包工程、多种经营)突然发生的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的,危及公司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第四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性质、过程和机理,经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将突发事件分为:(1)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发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2)自然灾害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破坏性地震、洪涝灾害和气象灾害等;(3)生产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种恶性事件或因设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