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7“蓝海汇”蓝海港湾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金港 3号产品说明书一、产品概述“蓝海汇”蓝海港湾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金港 3 号产品名称产品代码:JG3产品风险评级根据烟台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极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风险分级为:极低)适合客户 有投资经验且风险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投资者。产品存续期 本产品存续期为 1709 天(我行可提前终止)。产品投资周期原则上根据客户的需求开放申购并根据客户需求个性化设定投资周期,本金及收益在每个投资周期兑付日自动兑付,无需另行申请赎回。若开放期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并按实际存续期限兑付。若投资周期小于产品剩余期限,将不再
2、开放申购。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计划发行量 总存续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以实际募集量为准)。销售范围 山东地区(含县市)销售方式 烟台银行网点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同时发售产品成立为保护客户利益,烟台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烟台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进行信息披露。本期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产品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28 日产品到期日 2022 年 11 月 3 日预期收益率 2.5%-6%(具体以每期开放申购要素表为准)开放申购要素表 要素包括每个理财期的开放申购起始日、开放申购终止日、一、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
3、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二、银行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请详细阅读本说明书风险揭示内容,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三、烟台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四,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2 / 7登记日、起息
4、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计划募集规模、申购起点等(见附件)。申购及赎回产品每个开放申购期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并个性化定制一个投资周期,客户本金及收益在投资周期兑付日自动兑付,无需另行申请赎回。开放申购期开放申购期为开放申购起始日起至开放申购终止日。开放申购期允许撤单,但开放申购终止日当日不允许撤单。开放申购期按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利息。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后 T+2 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后 T+2 个工作日内理财管理人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资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浙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及烟台分行均为我行签约资金托管行托管费率(年) 0.009%
5、-0.01%销售手续费(年)无第 i 个投资周期参考年化收益率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不同投资周期产品参考收益率非固定不变,烟台银行将根据市场行情及投资运作情况进行调整。每期收益率详情请见开放申购要素表中“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认购起点 客户 500000 元起购,追加金额 以 10000 元的整数倍递增提前终止权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本理财产品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市场利率大幅下滑,企业信用风险恶化等情况,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行,为保护客户利益,烟台银行有权按照产品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烟台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提前或延期终止理财期内,投资
6、者无提前或延期终止本理财计划的权利。烟台银行对本产品保留: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在理财期内任一天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利,以及在产品到期日延期结束产品的权利,并将在提前终止日或者在产品到期日前 2 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公告。收益计算方法每 个 理 财 期 的 正 常 到 期 : 参 考 收 益 = 投 资 本 金 当 期 实 际年 化 收 益 率 /365投资周期天 数提 前 终 止 : 参 考 期 末 收 益 = 投 资 本 金 当 期 实 际 年 化 收 益率 /365( 实 际 存 续 天 数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风险提示 详见风险揭示书其他约定客户购买本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内
7、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提前赎回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收益;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3 / 7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登记编码 C1089518000002二、投资对象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利率债、同业存款、其他符合投资标准的资产等。资产 投资比例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10-100%利率债 0-100%同业存款及其他 0-100%三、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析与计算(一)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及收益本理财产品所承担的费用包
8、括托管费、销售费及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其中托管费率为 0.01%/年,销售费暂不收取。本理财产品资产组合正常运作或持有到期的情况下,在扣除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超出参考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否则根据资产组合实际运作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到期后需优先扣除相关法律规定的税费以及相关费用,再分配本金和收益。对理财本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烟台银行暂不代扣代缴税,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二)测算方法及依据参考年化收益率=理财资产组合收益率-销售费率-托管费率-投资管理费(三)实际收益计算 (1)计算公式实际理财收益额按下式计算:理财收益额=理财金额当期实
9、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实际理财收益额精确到分,分以后舍去)(2)计算示例假设理财本金为人民币 50,000 元,某投资周期产品实际天数为 273 天,该周期到期时,实际年化收益率为 5.0%,则投资者该周期理财收益为: 50,0005.0% 273/365 =623.29 元。(上述收益测算中所有数据为示例假设水平,仅供参考)(四)风险示例情景 1:产品提前终止如投资周期期限为 60 天,投资周期烟台银行公布的预期收益率为 5.0%,但在未到期前终止,产品实际投资期限为 25 天,则本期理财产品客户收益为:50,000 5.0% 25/365 =171.23 元。情景 2:产品未
10、达到预期收益如投资周期期限为 60 天,投资周期烟台银行公布的预期收益率为 5.0%,产品结束时,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未达到预期收益,投资者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仅为 4.5%,则本期理财产品客户收益为:50,000 4.5% 60/365 =369.864 / 7元。情景 3:最不利投资情形下若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最不利情况下,投资人面临全部收益的损失。四、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保本浮动收益” ,客户投资本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
11、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延期或提前终止等。(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四)流动性风险:客户不得在封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的风险。(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如有约定)或其他因素
12、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六)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七)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八)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烟台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九)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风险:因为投资者原因导致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投资者除了丧失本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
13、失,投资者应在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十)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客户应根据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客户未及时查询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客户预留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烟台银行。否则,烟台银行将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十一)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
14、响,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5 / 7五、风险评级说明本产品依据本行内部评级标准确定风险等级为 极低风险,该评级仅供参考,客户不得基于该风险评级要求我行承担责任,请参考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购买适合的产品。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风险承受能力类型 适用群体极低风险 总体风险程度极低,收益波动小,产品本金安全性高,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很小。 保守型投资者(适合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客户)低风险总体风险程度较低,收益波动较小,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产品本金和收益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较小。稳健型投资者(适合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客户)中等风险 总体风险程度适中,收益存
15、在一定的波动,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平衡型投资者(适合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客户)较高风险 总体风险程度较高,收益波动较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高。 成长型投资者(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高风险总体风险程度高,收益波动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很高,产品本金出现全部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进取型投资者(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六、信息披露在产品不成立时,烟台银行将在起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烟台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客户的本金将在起始日后 T+2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如本产品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烟台银行将在提前成立或
16、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在烟台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本产品正常成立后 5 个工作日内,烟台银行将在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报告。本产品到期终止后 5 个工作日内,烟台银行将在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到期报告。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5 日内在网站()向投资人披露。七、特别提示客户可依据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信息。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烟台银行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烟台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6 / 7且不
17、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做出独立的投资决策。烟台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客户签章: 银行签章: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7 / 7附件:“蓝海汇”蓝海港湾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金港3号开放申购要素表产品开放期名称 “蓝海汇”蓝海港湾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金港 3 号 期产品开放期代码发行人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极低 风险,本风险评级为本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我行并不对前述风险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理财投资期 天(实际产品期限受提前终止
18、条款约束)币种 人民币申购起点 1 元人民币为 1 份,申购起点份额为 50 万份,超过申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 1 万份的整数倍。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年化)开放申购起始日 年 月 日开放申购终止日 年 月 日开放申购期申购时间 08:30 至 15:00,申购资金在开放申购期按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利息。产品起息日 年 月 日产品到期日 年 月 日(遇中国法定节假日(含周末)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及延期条款)。产品兑付日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次日 3 个工作日内(适逢节假日顺延),自动划入投资人指定账户。计划募集规模 人民币 元整(RMB),认购金额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收益计算基础 实际理财天数/365(以单利计算,按实际天数计息)托管人 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费率 _ %/年清算期 产品登记日到起息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购买方式 在产品开放申购期内,请客户携带有效证件和烟台银行借记卡到烟台银行指定营业网点或通过网银办理申购。开放申购期内,客户可以撤单。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对账单 本产品不提供对账单。信息披露方式 通过烟台银行特定渠道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