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项目合同书( 类别: 品种示范推广 品种保护 新品种选育 新材料、新方法、新技术)编号:黔农育专字2018 号项目名称: 主持单位: 主 持 人: 起止年限: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信箱: 签订日期: 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制2一、主要研究内容3二、目标任务、技术关键4三、实施方案及技术路线5四、项目考核内容及指标6五、年度安排计划及实施内容、地点、规模7六、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研究人员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参加单位: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业务专业承担任务分工所在单位 签名主要研究人员姓 名性别年龄
2、 职务职称业务专业承担任务分工所在单位 签名8七、项目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单位自筹资金其他渠道筹款经费总金额本专项国家拨款其中:本专项国家拨款开 支 科 目 金 额(万元) 金 额(万元) 开支范围和计算依据1.研究、开发及推广费2.材料费3.设备、仪器费用4.调研旅车费5.总结验收、鉴定费6.其他费用9八、共同条款1、 根据国家、省有关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甲方资助乙方开展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乙方在使用甲方资助的经费时,必须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的规定和项目经费预算使用。乙方如违反规定使用甲方的资助经费,甲方将中止该项目地执行,并收回所资助的经费。2、本合同在各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即产
3、生法律效力。如须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拟定变更的补充条款,在正式签字、盖章后,附于合同正本之后。乙方如不履行合同,甲方停止拨付资助经费,并有权追回资助经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项目无法完成,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陈述原因,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撤消科研项目计划,核销已用经费,追回剩余经费。3、乙方按开支预算自主执行开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截留。4、项目完成后,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形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执行的总报告,并提交技术资料,进行经费总决算。项目按成果管理办法验收或鉴定。5、甲方根据国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贵州省农业动植物育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进行项目的指导、检查、监督和组织项目验收、鉴定。6、本计划合同书一式伍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二份,乙方主管部门存一份。10甲方: ( 盖章)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盖章)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丙方(乙方主管部门): (盖章)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