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某某技工学校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 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方法,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为规范课程考核工作,根据某某技工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课程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严谨的原则。第三条 考核方式 (一) 课程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按该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执行。(二)同一门课程应采取相同的考核方式,课程开卷考试应经开课单位审核,教务处批准。第四条 考核时间(一)期末考核统一安排在考试周(学期末最后两周)进行,半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九周进行,缓考、补考安排在第三周进行。(二)学期中途结束的课程须提前考核的,应报教务处审批。(三)考核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开课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调整。第五条 考核资格(一)完成本学年的注册手续取得学籍且在课程学习名单之中的学生,方可参加课程的考核。(二)缺课学时数累计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