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 国 科 学 院 上 海 技 术 物 理 研 究 所外 校 学 生 来 所 联 合 培 养 协 议学 生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籍 贯 政治面貌 婚否类 别 1.博士生 2.硕士生 3.硕博连读 入学年月攻读专业 是否住宿照 片身 份 证号 码 家庭住址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所在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邮编所在学校班主任、辅导员姓名班主任/辅导员电话类别 导师姓名 性别 职 称 电话学生所在学校上海技物所联合培养论文题目起止时间学生承诺:1、 在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人身安全。2、在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决不违规操作,不单独进行危
2、险性实验工作。3、严格遵守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的安全保密规定。4、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三天内向导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到研究生部办理请假手续。5、 完成预定目标,离开前须到研究生部办理离所手续。学生签字: 2双方单位和导师协商约定事项:1、 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顺序为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2、 学生在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期间,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承担学生在所进行科研工作所需实验费用,并提供实验条件。学生应享受的奖学金、医疗保健等待遇仍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3、 学生在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开展的工作发表的成果、专利和技术档案的知识产权归属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3、未经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期间发表论文的署名排序问题由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发表论文的修改、定稿、投稿及投稿期刊的选择均由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决定和实施,发表论文所需版面费由该论文第一署名作者(或第一署名单位 ) 承担。4、 学生在进行联合培养期间,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注意安全问题。因学生违反实验操作流程而发生意外事故或工伤时,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不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学生与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共同协商解决。5、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可以立即终止协议的实施:(1)联合培养的学生违反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包括所在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经过教育无效;(2) 违反操作程序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造成严重意外事故。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学收入情况说明:月助学金: 发放月数: 其他: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接收学生联合培养单位: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负责人签字: (公章)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学籍所在单位:学院(系)负责人签字: (公章)指导教师签字:年 月 日注: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各存一份。请用 A4 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