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名称 本单位留学 主管部门联 系 人 电 话传 真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被推荐人姓名已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年限1. 申请表内容是否属实:是 否如有不属实之处, 请予说明。2. 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是否同意派出留学:是 否是否同意按照广州市“ 菁英计划” 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交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培养保证金:是 否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3. 学习单位推荐意见(在广州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在读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填写)。是否同意派出留学:是 否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1. 本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任职单位(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及所在学习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部门填写(申请人本人不得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 各单位在 广州市“ 菁英计划 ”留学项目申报通知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本表按通知规定的原、复件份数,统一寄(送)到指定的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若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单位应事先将单位推荐意见封存,由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拆封、审核后放入申请材料。3. 如需要,广州市 “菁英计划 ”留学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