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大地保险财产有限公司服务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公司和员工共同长期发展,为了保障良好稳定的工作秩序,为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员工培训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中国大地保险财产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及其支机构,营业部,以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约定服务期协议的都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第三条 签订服务期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的原则。服务期内,本公司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工合同以及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则需根据法律及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期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培训类协议存续期间,公司与员工共同协商约定的,由公司出资提供员工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员工承诺为公司服务到达的一定期限。第二章 服务期的约定第五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费用,针对于员工专项技术,可以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公司内部上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部的原则上不约定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