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法源n 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實施安全衛生管理;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n 雇主對於安全衛生設備及其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n 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及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透過 規劃 (Plan)、實施 (Do)、檢查(Check)及改進 (Action)等管理功能 (PDCA), 實現安全衛生管理目標,提升安全衛生管理水準。n 依危害風險之不同可將事業區分如下: 一、第一類事業:具顯著風險者。 二、第二類事業:具中度風險者。
2、 三、第三類事業:具低度風險者。 第一類事業 (1)(一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1.煤礦業。 2.石油、天然氣及地熱礦業。 3.金屬礦業。 4.土礦及石礦業。 5.化學與肥料礦業。 6.其他礦業。 7.土石採取業 。 第一類事業 (2)(二 )製造業中之下列事業: 1.紡織業。 2.木竹製品及非金屬家具製造業。 3.造紙、紙製品製造業。 4.化學材料製造業。 5.化學品製造業。 6.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7.橡膠製品製造業。 第一類事業 (3)8.塑膠製品製造業。 9.水泥及水泥製品製造業。 10.金屬基本工業。 11.金屬製品製造業。 12.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 13.電力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
3、修配業中之電力機械器材製造修配業。 14.運輸工具製造修配業。 第一類事業 (4)15.電力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修配業中之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及電池製造業。 16.食品製造業。 17.飲料及菸草製造業。 18.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19.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 2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1.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第一類事業 (5)(三 )營造業: 1.土木工程業。 2.建築工程業。 3.電路及管道工程業。 4.油漆、粉刷、裱蓆業。 5.其他營造業。 第一類事業 (6)(四 )水電燃氣業中之下列事業: 1.電力供應業。 2.氣體燃料供應業。 3.暖氣及熱水供應業。 (五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下列事業: 1.運輸業中之水上運輸業及航空運輸業。 2.運輸業中之陸上運輸業及運輸服務業。 3.倉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