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益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分级分类管理标准一、城市主次干道(路)容貌秩序管理标准城市主次干道(路)容貌秩序管理,是指城市道路快车道宽 12 米及 12 米以上的道路。主要包括: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秩序,道路两侧建(构)筑物,户外广告与店招标牌,公共设施,绿化,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的管理。(一)环境卫生1、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十无十净、一降低、本色化 ”。“十无” 即:无果皮烟头纸屑、白色垃圾 无杂物堆(散)放 无枯枝落叶无砖石瓦片无沙粒泥土 积尘 无痰迹 污渍无人畜粪便雨后无积水 无 杂草青苔 无污水污染。“十净”即: 路面干 净路牙侧石干净挡(池)墙隔离桩干净排水口 窨 井盖沟槽干 净 人行道
2、外侧场 地干净台阶踏步干净墙 角干净 绿地树 穴干净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干净垃圾桶、果壳箱、坐凳底及周边干净。“一降低”即:降低道路 扬尘。重要街区及人流量高的道路要有吸尘降尘设备,每天吸尘一次。道路扬尘控制标准为:(1)水冲洗道路:快车道扬尘不超过 5 克/10 ,慢车道不超 过 10 克/10 ,人行道积尘不超过 15 克/10 ;(2)非水冲洗道路:快 车道、慢车道积尘不超过10 克/10,人行道不超 过 15 克/10 。“本色化”即:快车道、慢 车道、人行道及外 侧硬铺装场地保持本色无污染。2、道路普扫作业每天不少于 2 次,作业时间:5 月9 月期间,第一次清扫应在 7:00 前完成,
3、其他月份清扫应在 7:30 前完成。3、机械清扫率达 40%以上。清 扫机械盘刷落地清扫,确保清扫质量。4、城市道路保洁采用巡回作业方式,保洁时间为清扫结束后的时间段。步行商业街的保洁时间覆盖步行商业街的开放时间。5 道路清扫保洁、洒水 时间要求:(1)清扫保洁:主干道路(一、1二、三级道路)18 小时/ 日,次干道路16 小时/日,重要商业街区20小时/日,机械清扫频 次2 次/ 日。( 2)洒水(冲洗)春、夏、秋季节频次2次 /日,冬季 1 次/日( 结冰天气除外)。6 洒水(清洗)作业规 范:(1)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20kM/h;高压冲洗车车速:10kM/h。(2) 洒水时不得漏洒
4、(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3)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砂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4)清洗人行道时,洒水车须调整好水流幅宽,并配以人工洗刷路面,清洗被油污污染较为严重的路面时,可适当添加洗洁精等清洁液,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5)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7、果壳箱完好无损,加盖不暴露,内应加套专用垃圾袋,做到每天及时收集、无满溢,及时消毒无异味、无苍蝇,箱体每天擦洗,手抹无灰尘,无“ 四害” 孳生地。8、保洁作业车辆封闭、
5、完好,车体干净整洁,统一喷字标识,停放位置不妨碍交通。9、环卫工人使用扫帚、簸箕等作业工具统一配备、式样一致、方便使用,不用时摆放在隐蔽处。10、环卫工人(含机扫车司机,随车辅助清扫洒水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反光背心,着装干净整齐。11、及时清除突发性造成的路面油污及化学污染物。12、除雪。市、区(县)、街(镇)及沿街单位都要制定除雪应急预案,大雪来临,必须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确保桥梁、道路无积雪。(二)市容秩序1、道路无流动摊贩占道兜售物品、无马路市场,无拆字算命、无打牌下棋,无卖唱、乞讨、游艺、演技、玩耍等行为。22、道路两侧无乱扯乱挂、无晾晒衣物、无杂物堆放。3、临街店面、大门、橱
6、窗保持干净整洁,手抹无灰尘。无乱贴宣传广告,无乱涂写、乱刻画现象。4、道路两侧挡(池)墙 、台 阶 、踏 步 、地 面 无 “乱 涂 写 、乱 张 贴 、乱 刻 画 ”现象。5、临街店面无越门出摊、无店外加工经营、无店外洗车。6、便民服务摊点设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达到“四统一” 即:统一制式车柜、统一布点设置、统一管理标识、统一经营时间。早餐摊(点)必须在 8:00 前撤摊。7、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摊点,应当有防蝇设施。8、便民疏导点设置,做到统一规划,规范管理,经营有序。保持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无外溢污水,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9、无擅自搞商业促销、福利募捐、义诊义卖、咨询宣传等活动。10
7、、占道维修、挖掘道路必须设置硬质围挡,围挡一般不低于1.8 米, 围挡外面每天擦洗干净。11、单位门前铺设的地毯、塑料防水垫等要完好无破损,每天清洗,常换常新。12、邮政报刊、政务信息网点管理要求(1)网点内外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无白色垃圾,无痰迹、无烟头、纸屑、果皮、树叶等垃圾。(2)网点建(构)筑物外墙和其他外部设施体彩、福彩标识要标准、统一,并保持整洁无破损。(3)网点内销售台样式统一,无破损、无污渍,桌面干净整洁,各类资料、报刊等摆放有序,张贴有“禁止吸烟 ”标志。(4)网点内设置的宣传牌、宣传栏、走势图等,每天擦洗干净,手抹无灰尘。(5)工作人员着装干净、平整、无破损。上岗前整理仪表
8、,工作时精神饱满。13、临街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三)交通秩序1、在城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车体破损3变形有碍市容观瞻的,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驶。2、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有执法人员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3、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等车辆,根据各自特点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不得泄漏、撒落或扬尘;禁止施工车辆车轮带泥在街路上行驶。4、自行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等车辆停放在停靠点内停放有序、头 尾一致,不得占用盲道,无乱停乱放。5、交通信息栏 、公 交 站 牌 设 置 科 学 ,定 期 维 护 ,每 周 擦 洗 不 少 于 一 次
9、 ,保 持 画面清新。6、主要道路的人行道上设置盲道,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占用盲道。7、路面维修、道路挖掘等占用道路施工行为,一般要错开交通高峰时段进行,并限时完成,减少对道路通行的影响。8、在道路上维修行道树,维护、架设各类管线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行,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9、无向车外抛物行为。10、在道路两侧,无擅自开辟连接通道行为。11、在中心城区禁放范围内不得燃放鞭炮。(四)两侧建(构)筑物1、 建(构)筑物保持墙体(外形)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无乱挂、乱贴、乱涂、乱刻。不洁、破残、斑驳的墙体外立面应及时整修。无废弃附着物。2、 建(
10、构)筑物不得违章搭建附属设施。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窗(门)等设施,要统一规范设置,安装防盗窗(门)应与建(构)筑物外墙齐平。 门面装修(含墙体出新、空调机遮挡、灯光亮化等)应先报方案经批准后施工,施工时要设置围档,做到整洁美观,不裸露装潢材料并及时清运装潢垃圾。3、建(构)筑物顶部、阳台、窗户、雨篷等处无乱堆放(挂)杂物。4、附着在建(构)筑物墙(立)面上的各类管线设置整齐、美观,4无乱拉乱挂现象。建筑物管线、下水道系统要设有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5、建(构)筑物外墙和其他外部设施应当定期清洗,外墙面砖、装饰板、玻璃幕墙清洗每年不少于 1 次,石料幕墙至少每三年清洗一次,建筑外墙涂料应每 3-
11、5 年粉刷 1 次(文物除外),涂料颜色应与原建筑外墙颜色相近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局部出现污染的,应及时清洗或粉刷。 6、临街建筑物一般不得设置遮阳(雨)篷,确需设置的,应全路段规格统一、颜色协调,高度不低于 2.4 米,基本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不得妨碍绿化生长和人车通行,陈旧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7、临街建筑物外墙空调室外机安装应牢固安全,高度不低于 2米,并要求设置挡板予以遮挡,保持其外观清洁。空调冷凝水应接入排水管道,不得随意排放,冷凝水管应隐蔽设置。人行道翻修时,应考虑埋入接空调冷凝水的水管。8、禁止将自来水龙头设置在主次道路以及附属公共场地上,禁止将油烟口、污水井口、炉口等排污口面向
12、街道;已经设置的应当限期整改。主次干道两侧经营性餐饮门店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保洁,确保达标排放。9、道路两侧的用地分界一般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应设置透景围墙、绿篱 、栅栏等形式,绿篱、栅栏的高度不宜超过 1.8m。不适宜建透景围墙的路段(单位),要将现有实体墙进行设计和修缮,形成别具特色的文化墙,并保持墙体常年常新无污染。10、高架桥、高架轨道管理。桥下立柱无“三乱” 现象,无违法搭建建(构)筑物,各类管线设置整齐美观,无乱扯乱挂。桥上隔音墙、防撞墙等无破损、无积尘、无乱贴(写)小广告。11、跨街天桥桥体、桥栏及档墙完好整洁无破损、无垃圾灰尘、无乱设广告,无“ 三乱” 行为。12、道
13、路两侧的档墙、池墙、台阶、硬化路面等设施完好,无破损,无残垣断壁。13、安装在建(构)筑物上的各类灯饰灯具等设施功能完好、无破损,灯具及射灯立柱无积尘、无脱漆、无污渍。5(五)户外广告与店招标牌户外广告:1、户外广告设置要制定和执行专业规划。2、主次干道(除商业区域外)一般不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不设置跨街广告设施(包括天桥),不设置路灯、电线杆广告设施,不设置立杆式广告设施,不设置楼顶广告设施,不设置楼(屋)体广告设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不得设置高立柱广告和楼顶广告牌。已经设置的要逐步拆除,还建(构)筑物、街道原有的风貌。3、现有存量广告设施保持完好无破损,牌面清新整洁。4、设置在公交站
14、牌、阅报栏、电话亭等公共设施上的广告,必须在广告位内设置,设置前必须经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其他公共设施不设置广告牌。5、大型商场、超市、各类专业市场可适度设置建筑物立面附着式广告设施,建筑物顶部不得设置广告设施。大型商场、超市在同一面墙上(玻璃等采光处不得设置)设置广告设施,总面积不得大于墙面的 40%。各类专业 市场在同一面墙上设置广告设施,总面积不得大于墙体的 60%。6、设置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要求。在主次干道(路)上要严禁设置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已经设置的要逐步拆除。其他地区应严格控制,确需设置的应做到:面向街道朝向,不得垂直于街道设置,位置距慢车道外侧路牙石边不小于 0.5 米,
15、底座设置不高于路平面,高度不大于 2.2 米,宽度不大于 1.5 米(高度与宽度之比相协调),厚度不大于 0.35 米,间距不小于 60 米。制作材料高档,工艺精致。7、设置在 公 交 车 上 的 户 外 广 告 ,车 头 尾 不 得 设 置 广 告 位 ,车 身 两侧设置广告位不得超过车轮上线,不得遮挡车门,不得全部遮盖车身颜色,色彩与车体颜色相协调,设置方案必须经市容环卫主管 部 门 核 准后 方 可 制 作 。出 租 车 车 身 不 得 设 置 广 告 位。8、主次干道(商业街区除外)范围内禁止设置充气拱门、充气立柱、彩旗和横幅,原则上不设置气模、布幕式户外广告。因大型公益性活动必须设置
16、的,要经过严格审批,并限时清除。9、全彩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设置要严格控制,应该按照户外广6告设置规划和要求,一般在商业街区少量设置。画面朝向道路来车方向且与道路垂直,妨碍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行车安全、影响道路畅通不得设置。造成眩光、噪声、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拆除。10、临街单位门面滚动字幕电子显示屏不得设置,已经设置的要逐步拆除。商业区设置的滚动字幕电子显示屏,应在店招下方、门楣上方位置,长度不超过 8 米,宽度不超过 0.5 米。其它位置不得设置。11、禁设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店招招牌:1、店招、标牌应符合城市街景规划(设计)要求、应当与建筑风格相协调;新建建筑立面设计方案
17、应预留店招设置位置。2、店招、标牌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需要使用外国文字的应当同时使用中文,书写应当规范准确,用字规范,无错别字,无缺字、漏字。3、店招、标牌应当做到安全、美观,并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擦洗,保持牌面清洁。4、店招、标牌不得遮挡建筑物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通风、造成光污染以及影响消防安全。5、店招、标牌宜采用发光材料或者安装照明设施,宜采取内打光方式,优先采用节能灯具并按规定时间开启。6、店招、标牌设置不应破坏建筑物外立面形象,遵循“一店一牌”原则。7、店招、标牌设置,坚持先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再制作的原则。设计人员、审核把关人员,要在牌面尺寸、制作
18、材料、牌面底色、标识标志、规范用字、字体排列、字体尺寸、色彩配置、亮化设施、艺术美观、左右相邻标牌相协调等 11 个要素上设计和审核把关。8、一般街区店招、标牌的设置要求:(1)沿街建筑物底层商铺,一个商铺原则上只应设置一块店招;当同一商铺有两 个 不 同 朝 向 的 店 面 时 ,可 在 不 同 朝 向 的 店 面 各 设 置 一 块 店招。7(2)店招上沿不得超过二楼窗户下沿,店招下沿不得低于商铺门楣下沿;店招外沿不应超出建筑物悬挑构建。(3)店招高度应与规划设计(或建筑预留)招牌高度一致,应控制在 60 厘米160 厘米之间;同一建筑物上,相邻店招高度应保持一致,外沿应平齐。(4)相邻店
19、招之间应留有适当间隔,不宜连续设置;底板色彩统一与变化相协调。(5)店招字体大小应与店招尺寸相协调,字体高度不超过底板高度的 1/2;店招文字总长 度不宜超过底板长度的 2/3。(6)二层以上单位不得在建筑物外立面单独、零散设置标牌,可在建筑物底层大厅内设置标牌,有广场的可设置落地式指示标牌,也可在建筑物外立面统一、集中设置单位标牌,并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牌面清新整洁。(7)以大楼冠名的建筑物可在建筑物顶部或立面设置名称,可采用镂空发光字等形式,不得制作牌面。10、 传统风貌区域店招、标牌的特殊规定(1)店招、标牌设置应与建筑物风格相协调。(2)各类店招、标牌不宜采用高彩度、高对比度的色彩。(
20、3)有走廊的传统形式建筑,应在廊内门头上设置店招、标牌;不宜在走廊外沿立面设置店招、标牌。(4)中国传统形式的建筑可采用匾额、幌子等形式的店招、标牌。(5)店招、标牌版面材料不宜大面积使用不锈钢、钛金板等材料。(六)公共设施1、不得设置书报亭、售货亭。已经许可设置的书报亭、售货亭要逐步清除,并做到十无:无擅自改建、扩建、增加面积及其它设施;无店无经营;无乱贴宣传广告、保持亭体整洁透明;无亭外乱堆放物品和用具;无乱扯乱挂;无现场烹制食品;无乱泼污水;无乱倒垃圾;亭体每天擦洗干净、手抹无灰尘;经营者无袒胸露背保持服饰整齐;无聚众打牌下棋。未经许可设置的书报亭、售货亭要依法取缔。2、候车亭、值班亭、
21、公用电话亭、阅报栏、邮政信箱、消防拴等公用设施应规范设置,外形、色彩应设计新颖、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8调,并保持完好、整洁,无“三乱”现象。3 、城市雕塑、街景小品、休闲设施等应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富有艺术性,并保持功能正常、完好。每天有专人维护、擦洗,无破损,无 污渍、无灰尘。4、电力、有线电视、 电信通信等架空设置的缆线应保持规范、有序,不得乱拉乱设,并应结合城市道路改建逐步改造入地。入室入地的线路要有病媒生物防治设施。临街无废弃电杆、电箱及管线。5、各类杆、箱、柜、检查井等设施保持完好,无破损、无锈斑、无污渍、无灰尘,无“ 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 ”现象。6、各类公共信息标志牌及杆柱、
22、贴面,都要保持完好,无破损、无锈斑、无污渍、无灰尘,无“乱涂写、乱 张贴、乱刻画”现象。7、区域内的所有平面、立面及公共设施上的“三乱” 清除工作应于每日上午 7:30 之前清除干净。8、“三乱”清除应不破坏材 质原貌,不留痕迹,及 时清理地面遗留物,不得污染、破坏周边的环境、不得伤害或危害周边动植物。(七)绿化1、行道树(1)树木长势茂盛,树冠完整丰满,主侧枝分布匀称。(2)无枯枝、伤残枝、交叉枝、过密枝、徒长枝、并生枝,主干上无萌檗枝。(3)无影响交通、架空线路、路灯、建筑、行人安全的树枝。(4)枝条修剪截面要平整,不留短桩。截面直径大于 6cm 的伤口要涂防腐剂。(5)观花树木按时茂盛开
23、花,观果树木正常结果。(6)无明显病虫害迹象,树干无未处理的腐洞。(7)树体无钉挂物、悬挂物。(8)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现象。(9)树穴内无杂草、杂物、垃圾、粪便,无黄土裸露。(10)乔木每年 12 月至次年 1 月上旬,树干要刷白一次,高度1.2m。2、绿篱、球类、色块9(1)枝条茂密,生长健壮。(2)修剪成型,层次分明,面平边齐,线条流畅,曲线处弧度圆润丰满。(3)观花植物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植物正常结果。(4)无死株、缺株、断档现象。(5)无枯枝、断枝、枯叶,无脱脚现象。(6)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7)基部无杂草、杂物、垃圾、粪便等。(8)枝叶表面及球面、篱面无悬挂物、晾晒物。(9)与
24、草坪交界处切边整齐,宽度小于 15cm。3、花灌木(1)植株生长旺盛,枝叶健壮,分布均匀,造型美观。(2)无枯枝残叶,树枝分布均匀,疏密度合宜,整形修剪与环境要求协调。(3)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4)观花植物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植物正常结果。(5)植株下无杂草、杂物、垃圾、粪便等。(6)枝叶上无钉挂物和晾晒物。(7)观花植物每年在休眠期施有机肥(基肥)一次;花前花后各追肥一次。4、草坪(1)草坪生长健壮,覆盖率达 98以上,生长期无枯黄现象。(2)草坪内无低洼积水处,无明显裸露地。(3)推剪平整,坚持 1/3 原则,冷季型草高不超过 10cm,暖季型草高不超过 7cm,修剪后剪口无撕裂现象。(4)草坪外边缘及树坛、花坛、花境、片植篱边缘切边清晰整齐,宽度小于 15cm。(5)草坪基本无病虫危害状,病虫受害率控制在 5以下。(6)草坪上无修剪残留草屑、杂物,基本无杂草,无乱停乱放现象。(7)冷季型草视生长情况,平均每月修剪 2-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