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充分调动建设施工企业争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以下简称“黄鹤杯”奖)是我市建设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第三条 “黄鹤杯”奖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第四条 “黄鹤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审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进行,评审工作由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并接受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的检查指导。第五条 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黄鹤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秘书处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六条 凡申报“黄鹤杯”奖的工程项目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