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监理工作制度一、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1、 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2、 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由本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否则监理机构不予受理;3、 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与正式开工前审查完毕;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客观、体系健全、管理先进、组织合理、技术可行、措施完善、经济实用、安全可靠;5、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应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6、 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重新向监理机构报审;7、 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8、 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组织